1.一般要求
1.1.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1.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高度近视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架设工作。
1.3. 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1.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1.5.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1.6. 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1.7.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7。
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 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表7
外电线路电压1 kV以下1~10kV35~110 kV154~220 kV330~500 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
1.8. 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1.9. 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2.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3. 作业层横向水平间距,应按不大于la/2设置。
4.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1/200。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5. 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6. 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7. 剪刀撑的设置应在脚手架的外侧立面整个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应用3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10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控制在45°-60°。
8.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小横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9.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接的柔性连墙件。
10. 脚手架笆必须铺满,并四角扎牢。。
11. 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防雷接地保护。
12. 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0~65N·m.
13. 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