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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层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6月30日

随着土地资源的日益紧张和环保建设的要求,近年来,高层建筑在各地如雨后春笋的涌现。高层建筑较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周期长、分包单位多、安全隐患多,各种性质、程度的安全事故屡次发生,对施工单位及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直接影响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提高建筑管理水平,为此国家最新颁布实施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把安全职责明确纳入到监理工作的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职责法制化,使开展监理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任务越来越重,但是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完全不可控制的,只要监理人员从思想上重视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控制方案,安全事故会得到杜绝或把损失控制到最小,笔者以在现场的多年经验和体会,谈谈高层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首先,发挥监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高度重视监理部的自我建设。
        项目监理部要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建筑安全法规,结合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细则和现场条件,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监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落实。项目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按专业明确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控制。项目监理部要认真学习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以便及时发现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预控。监理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例行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并组织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报监理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其次,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开挖,脚手架搭拆,塔吊安装、运行及拆除,现场临时用电等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使施工安全过程全部纳入安全监理工作的范围内,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工前,监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给监理部的有关技术文件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外架搭拆方案、临时用电方案、塔吊及各种提升设备的安拆运行方案;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机构和施工现场的 络,明确企业责任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奖罚分明。对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实行动态管理。如电工、架子工、塔吊和施工电梯的司机及登高作业人员等在上岗前进行资格确认合格方可上岗。重点审查操作证的实效性和人证相符性。审核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和事故发生后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
        重点,主要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审查与落实。
        1.基坑开挖及支护方案
        高层建筑的基坑开挖一般都在5M以上。在开挖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基坑的形状、基槽、地下室的开挖深度和土质类别选择科学可靠的方法。基坑、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及作业条件、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报经监理同意后方可作业。重点检查边坡坡度的安全系数,围护,基槽边坡和基础桩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出现坍塌、位移、开裂及渗水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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