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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制度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02日

  一、安全方针及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 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2、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发生。
    (2)降低轻重伤事故频率,年度负伤频率小于1‰,重伤率为零。
    (3)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二、安全 及安全目标: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分公司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生产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 >、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 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各专业班组要制定和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坚决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负一定的安全责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同步的原则,由公司安技部门指定统一的(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4)各公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7)安全检查制度;(8) 与培训制度(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上制度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1.2、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细找到班组。
      四、 制度:
      建立“ 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 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 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 :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 (三级教育为:公司 ;分公司 ;项目部 )。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 ;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2.5、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3、各操作岗位 ;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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