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质量保证措施
3.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件与试件的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3.1.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小于1次。
3.1.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1次。
3.1.3当一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1次。
3.1.4混凝土运输、浇注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注。并应在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注完毕。
3.1.5当底层混凝土初凝后浇注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四、安全措施
4.1总体安全预防措施
4.1.1所有施工人员施工前必须进行既有线施工安全培训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4.1.2施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严禁打逗,酒后作业。
4.1.3施工人员必须坚持“我不伤害他人、他人不伤害我、我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原则。
4.1.4施工机械,电气设备,需专人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擅动。
4.1.5各工种在作业前,必需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管道是否畅通,机具是否牢固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防护用品是否安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再进行施工。
4.1.6作业人员及其携带物品,与接触网的距离必须保持在2米以上;无论已断电线是否有电,严禁任何人员靠近、接触。
4.1.7在同一垂直面内有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4.1.8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严禁夜间在无任何照明设施的工地现场区域内行走。
4.1.9严禁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
4.1.10在施工中,精神要集中,不准打闹嘻笑,不准上下投掷物件等。
4.1.11施工现场行走的机械,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4.1.12各种机械使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防护、刹车装置必须求全、可靠,严禁带病作业,
4.1.13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时,要有防护栏杆、挡板、安全网、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1.14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检查,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的,以及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超过5级风时禁止高空作业。
4.1.15无论用双轮车运各种材料,都不准倒拉车。
4.1.16施工中各种施工用料和机具严禁侵入铁路行车限界。
4.1.17加强隐患检查,杜绝火灾发生。成立以项目副经理为组长的消防小组备齐消防工具,邀请公安消防人员进行培训训练,作到行之有效,落实岗位责任。
4.2分项安全生产预防措施:
4.2.1混凝土在灌注时,不得乱踩钢筋,防止钢筋绊倒跌伤,并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变型、移位、松动。
4.2.2使用震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能有破皮漏电。
灌注混凝土时,应搭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和行走。
4.2.3构件起吊时,指挥应有技术熟练懂得机械性能的人指挥,所发出的信号事先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超过五级风时应停止作业。
所有人员严禁起重臂下和吊起的物体下行走,停留。
钢丝绳如有打结、变形、断丝、锈蚀等现象不能使用。
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4.2.4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现场施工,用高底化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4.2.5施工用电要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原则执行。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4.2.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环保措施
5.1对有害物质(如燃料、废料、垃圾等)要遵守有关部门规定,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掩埋,防止对动植物造成损害。
5.2在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蓬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
5.3对使用的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安装消声器并加强维修保养,降低噪音。
5.4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应减速慢行,尽量不鸣喇叭,以减少扰民。
5.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降低夜间车辆出入频率,夜间施工不得安排噪音很大的施工机械,减少噪音污染扰民。夜间不得大于75分贝,白天不得大于85分贝。
5.6对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合、构件预制等场地选择时,要尽量远离居民区。
5.7车辆由施工道路驶向正式公路时,应检查车辆装载情况及轮胎有无泥污,保证公路的路面清洁。
5.8施工中尽量减少对树木、植被的破坏,如需站用,待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恢复并保证成活率。
六、应急措施
因混凝土施工造成桩基、承台、墩身、顶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要采取应急措施。
6.1现场配置必须的通信设备,就近车站派常驻站联络员,一旦发生故障,及时通知车站。
6.2及时通知应急小组,积极组织抢修。
联系电话:
经理:郝建国 0451—86702718
调度:李建国 0451—86702718
火警:119
急救中心: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