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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架发生坍塌的原因分析及技术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13日

          4.3不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①搭设的支撑体系缺少连墙件、剪刀撑,或搭设的剪刀撑不成体系;无扫地杆;纵模水平杆偏少(普遍采用隔一搭一)或未连成整体;立杆间距过大、立杆搭接、使得支撑体系的整体稳定性无法保证;还有一些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重视模板支撑立杆底部的基础处理,雨季施工地基产生明显不均匀沉降,导致模板支撑产生较大的次应力,极易发生垮塌。
        ②扣件拧紧力矩不符合要求。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值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M?m,实际施工中很多达不到要求,大多在20N?m,有的只有10多N?m,节点刚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造成承载力降低。
         ③杆件的接头不符合要求。检查时常发现一些工地模架立杆的接头均在同一水平面上。
         ④斜撑与地面连接处有防滑措施。多数工地在斜撑与地面的接触外不加处理,没有构造措施,大大影响斜撑的受力性能。
         ⑤立杆顶部自由臂尺寸过大。支撑系统立杆顶部自由臂采用顶托支承的模架,检查时,常发现立杆顶部伸出顶部水平杆的长度过大,严重影响立杆的刚度及水平位移。
         ⑥周边无拉结。模板支架应与施工区域内及周边已具备一定强度的构件(墙、柱)通过连墙件进行可靠连接,而实际检查中经常未设置。
         4.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①有的施工现场将模板支架的搭设工作包给没有取得建筑架子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木工,造成模板支架搭设的缺陷。
         ②有些工地未按有关标准配备专职安全员,有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但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期间,没有按规定进行有效的现场安全监督。
         ③高大模板支架搭设前施工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未按规定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过程中也没有分阶段组织检查验收,任由操作人员凭经验随意搭设,高大模板支撑使用前未进行有效的验收。
         5 模板支架方案和措施的技术安全要求
         任何一起模板支架坍塌事故都有其技术原因和相关施工管理人员的技术安全工作责任。因此,我们在编制技术方案措施时,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提出技术安全要求:
         (1)符合现行标准的技术安全规定。当无相应或可参照的标准规定时,应通过专项试验,分析研究和专家论证确定可行的技术安全规定。
         (2)符合工程及施工各阶段的实际情况,计验算项目及采用参数必须覆盖实际存在与可能出现的最不利和危险的情况。
         (3)计验算式、荷载和调整系数的取用正确、无遗漏,计算过程无错误。
         (4)对材料规格和质量、设置和工作状态、构造和连(拉)接要求、施工工艺和使用条件、杆件变形和基地稳定等一切可能影响支架工作安全的控制事项,均有明确严格的限控指标、要求或措施。
         (5)对危险环节、部位、事项和因素有可靠的保险和保护措施,必要时应设监测和监护。
         (6)对可能出现的隐患、异常情况与突发事态有全面和充分的考虑,有妥善的应急处置和安全排险救援预案。
         (7)有对各级相关人员技术安全责任和及时反馈情况的规定和要求。
         6 技术负责人必须做好工程的技术安全工作
         无论是模板坍塌事故,还是其他工程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都是事故责任的被追究者之一。
         6.1 技术负责人是工程技术安全工程的总管,肩负着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的决策和技术安全掌管责任,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在掌管好工程施工的技术安全和努力推动技术进步的工作上,并且应当有职有权,确保达到各项工作要求。当遇到施工安排和经济考虑的矛盾时,也能坚守起码的安全保证要求,确保不出技术安全事故,
         6.2 技术负责人应当坚守岗位职责,全力管好、做好工程项目的技术安全工作,努力在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方面取得成绩、做出贡献。
         7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在日常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认真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和全员安全意识,高大模板支架坍塌事故是安全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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