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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管理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7月25日

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优质的完成,做好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至关重要。施工用电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无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有深远的意义。针对施工现场具体实际用电安全问题,并结合国家建设部强制推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 用电策划要到位
            按JGJ59-99标准规定,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施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施工、维护记录以及相关的用电管理措施、安全措施。
        2 接地与接零系统要符合规定
            按JGJ59-99标准要求,工程现场要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施工现场不允许同时存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系统共用现象。接地与接零系统要采用黄、绿线。避免施工现场的接地及接零线混乱,随意乱接,有的根本就没有接地,即使接地了,也没有用黄、绿线。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十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
        3 严格按规定用电
        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利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施工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没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施工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施工现场按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如:
        l 刀闸的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电焊机需另配置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搭铁线严禁采用钢筋或扁钢代替;做好电焊机以及其它电动工器具使用产生火花的防火工作。
        l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户外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支线架设绝缘要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应绝缘胶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
        l 现场照明
        a 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 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
        b 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
        c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同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d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l 架空线
        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B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
        C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
        l 设备投产后,从变电所内接引临时电源时的用电审批程序:施工用电单位必须详细填报接引电源负荷,提供经检验合格的计量表计。经以下部门领导批准:
        A 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
        B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
        C 业主单位安全监察部、生产运行部专工、主任
        D 业主单位主管副总
        E 由生产部专工核算负荷后,指定接引地点,方可接引。
        4 采取防范措施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测,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视、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普及用电知识,增加 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止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
        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
        6 施工用水管理
        l 为加强施工用水(兼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提供施工用水而制定本制度。建设单位的工程、安监、计划、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执行本制度。
        l 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兼消防)主管道及供水井由建设单位设置。
        l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所承担的工程量,分别提出施工用水接引方案(附图、用途、用量、压力、接引点)及管理办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施工单位如新增施工用水要提前三天报建设单位,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l 各公司自行负责的临时用水管道施工要严格按国家验评规范验收。
        l 施工用水井正常运行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委托土建施工单位运行及维护管理。
        l 施工用水管路布置应服从总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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