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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之人为因素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9日

  2)教育的原因:建设工程最大的安全隐患在于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对象复杂、劳动条件变化大,而我们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筑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 80%以上。农民工群体整体文化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漠,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在施工中不易发现事故隐患。再加上,不少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无视有关安全培训法律法规的规定,忽视农民工 ;或在对农民工转移培训时,“重技能、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建筑业农民工作为大多数工作的直接操作者,直接影响着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加强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已成为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3)身体的原因:一直以来,因为身体有缺陷违规上岗或由于睡眠不足引起疲劳导致的交通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屡有发生。一方面,目前国内建设工程领域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存在着技术缺陷;另一方面,由于受到利益驱动,赚钱的念头强烈,大量农民工等现场操作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相对不强,给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4)精神的原因:从心理学角度观察会发现,发生事故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操作失误,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对机械和环境的判断错误。实际上,长期在岗位上的操作者,本身就说明技能已经具备岗位需要;就算是新入职人员,也已经岗前培训。那为什么以前不出事故现在出,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情绪,是心理状态。情绪化的心理状态,是认知出现偏差,影响判断,出现操作失误,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情绪不好会影响其他人的情绪,就会污染环境;情绪控制不好会伤及同事、工友之间的感情,必然会反映到工作上,那就是操作的不稳定,精力的不集中,这样一来出事故就成为必然。根据情感安全管理“第一定律”:管安全必须管行为,管行为必须管情绪,管情绪必须管情感。这才是以人为本最完美的体现。
  5)管理的原因:只有不到位的执行,没有管不好的安全,所有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中心都在于执行环节。在我们企业安全管理中,一个最普遍的现象就是--有章不循,屡禁不止,这都是人为现象。比如禁烟规定,多少制度的条款都在说这个问题,多少个危险场所还要树一块大牌子提醒人们注意;可是,有多少火灾事故就是因为某人一个小小的烟头。人为执行不到位,制度落实不到实处,管理工作就会成为空谈,事故的发生就成为一种必然。
  3 结语
  综上所诉,所有分析指向、大量事实证明,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事故的触发点。
  建设工程领域,在设计、施工、使用全过程,都是人为操作的过程,包括制度的制定及不断的完善,都是人为在控制。无论是机械事故还是责任事故,无论诱发事故的是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而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仅仅是一个隐患状态,只要及时发现和整改,人为中断事故连锁的过程,就能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实上,人的缺点是不可避免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可以避免的。社会环境在很多情况下不是一个企业、个人所能控制的,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却是可以尽力避免的,消除这一因素,事故就不会发生。所以,只要加强对危险源的辨识和安全管理,加强对人的 培训,特别是农民工的 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隐患并整改,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人祸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其它如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都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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