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机电设备应做到岗位和岗位职责。
8.机电设备不准在运转时修理保养。
9.机电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10.机电设备不准超负荷运转。
四、施工现场行走或上下安全控制要点
1.进入施工现场上下应乘坐载人的垂直运输工具,不准从高处往下跳或奔跑作业;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和随异运料的吊盘及吊装物上下。
2.现场行走应走安全通道,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体下通过。
3.高处作业应按要求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平稳的物体上操作。
4.施工现场,闲人免进;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5.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壁板等建筑物上行走。
6.进入施工现场,应注意周边的安全提示,不准进入挂有“禁止出入”或设有危险警示标志的区域、场所。
7.在夜间或黑暗环境施工,应按要求配备照明设施,严禁在无照明设施或无足够采光条件的环境内施工、行走、逗留。
8.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进入非本单位作业区域或管理区域,尤其是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9.不准在重要的运输通道或上下行走通道上逗留。
10.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五、施工现场防止车辆伤害的控制要点
1.未经劳动、公安交通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人员,不熟悉车辆性能者不得驾驶车辆。
2.装卸车作业时,若车辆停在坡道上,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
3.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在场内掉头、倒车,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
4.乘坐车辆应坐在安全处,头、手、身不得露出车厢外,要避免车辆启动制动时跌倒。
5.应坚持做好例保工作,车辆制动器、喇叭、转向系统、灯光等影响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准出车。
6.人员在场内机动车道应避免右侧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结队有碍交通;避让车辆时,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
7.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乘人,严禁人货混装,车辆载货应不超载、超高、超宽,捆扎应牢固可靠,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
8.现场行车进场要减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况不明要慢,线路不良要慢,起步、会车、停车要慢,在狭路、桥梁弯路、坡路、叉道、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
9.在临近机动车道的作业区和脚手架等设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应加设安全色标、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并要确保夜间有充足的照明。
10.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人不得进入正在牵引的物与车之间,坡道上牵引时,车和被牵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
六、 施工现场防止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的控制要点
1.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落危险。
3.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牢靠,使用必须正确。
4.各类手持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确保安全牢靠。洞口临边作业应防止物体坠落。
5.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遥远,万不可防碍通行。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零齐,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7.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8.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9.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10.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或许的任何物料,都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拆卸作业要在设禁区、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
七、施工现场防止工人盲目操作的控制要点
1.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
2.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到位,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落实,并保证操作人员能熟练使用。
3.管理人员必须了解现场各种危险源和安全隐患,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要求工人进行冒险作业。
4.特殊工种人员、机械操作工必须按要求进行专门安全培训,持证上岗,非本职工作不得操作相关机械设备。
5.进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口头讲解相关施工环境、明确作业对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结合工程现况,合理部署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针对现场各重大危险源,预控各类不安全因素,提前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7.新工人、复工换岗或转移工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岗位教育;采取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交底,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8.各类脚手架、吊篮、塔吊、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起重机械、电焊机、钢筋机械、木工平刨、圆盘锯、搅拌机、打桩机等设施设备和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等搭设安装后,必须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9.所有高处作业、禁火区作业、带电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爆破性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和科研实验及其他危险作业的,均应由上级指派,并经安全交底;未经指派批准、未经安全交底和无安全防护措施时不准进行盲目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