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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安全警戒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一、    安全警戒区域划分
   1、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相关要求,结合《奉化市红胜海塘围区填方工程爆破设计施工方案》设计的警戒范围,在该施爆区域半径200米以外范围设置4个安全警戒点;分别是1# (采区西侧距爆区200米外通往填方区运输道路上)、2#(采区南侧距爆区200米外附近)、3#(采区北侧距爆区200米外)、4#(采区东侧距200米处)、具体安排见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二、    安全警戒组织及人员配备
针对该工程施爆方量大、要求高、工期紧迫,为保证爆破工程安全顺利进行,项目部特成立专项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统一指挥该区域的爆破警戒工作。本着指定方位密切配合、定员定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现场执行原则,配足警戒工具、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加强防护保卫措施,确保爆破施工警戒工作安全、到位、有效。
1、总指挥:尤希克
2、副指挥:赵爱清
3、各警戒点负责人:
1#警戒点: 关怀
2#警戒点: 石坚
3#警戒点: 夏勇
4#警戒点: 刁峰
三、爆破警戒信号
1、每次施爆30分钟前统一布置安全警戒工作,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设计的安全距离、地点,派出警戒岗哨执行警戒工作。同时使用警报器依次发出音响信号(音响信号要能让周边各警戒点及附近区域所有人员听到),分别代表预警信号、起爆信号和解除信号的含义。
2、具体内容:第一次警报信号(警报器拉响10分钟)——预警信号,警戒人员由里向外从爆区内清场,确认所有无关人员、机械设备撤到安全区域外,警戒人员均已到达各警戒点。第二次警报信号(警报器拉响2分钟)——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交通路口无车辆、行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后由爆破指挥人发出指令,起爆人员点火引爆。第三次警报信号(警报器拉响1分钟)——解除信号,爆后15分钟,经爆后相关人员检查爆区内无安全隐患后,由爆破指挥人员发出,解除爆破警戒安全工作。
四、警戒安全措施
1、爆破前依照安全警戒措施内容张贴“爆破施工警示公告”,将爆破警戒工作信号和内容公布于众,提示周边村民、车辆、行人配合警戒工作。
2、按照爆破设计方案警戒距离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定统一爆破时间,爆前由指挥人员组织相关负责人清查安全警戒区域危险因素,配齐警戒工具和标志,疏散无关闲散人员、转移机械设备到安全区域以外。
3、在通往填方区运输道路1号警戒点外100米处,安置车辆减速带,设置爆破警示牌和标志,警示过往车辆、人员减速行进,听从警戒人员指挥。
4、在第一次警报信号响声发出后,各警戒点均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上岗执勤,设置在公路上的警戒人员要佩戴交通警示背心,放置移动式安全警示牌,按信号指令封闭警戒区域,及时疏导过往行人、车辆远离警戒区,并随时与爆破指挥人员进行联系,报告警戒情况。在未拉响第三次警报信号前,警戒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准非检查人员进入爆破警戒范围。
5、每次爆破预警信号发出前,指挥人员应与各警戒点、起爆站、责任人使用对讲机保持通讯联络,随时协调指挥施工现场人员、机械撤离危险区域外。
6、在预警信号响声发出后,所有参与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听从警戒人员指挥,及时撤离危险区域,无法转移的故障机械设备应采取保护工作,防止发生损坏。
五、警戒工具

 

序号
名 称
数量
单位
使用功能及部位
备注
1、
对讲机
4
各警戒点通讯联系
 
2、
警报器
1
发出爆破预警、起爆、解除信号
 
3、
交通警示背心
4
公路警戒点人员穿戴,保证安全。
 
4、
移动警戒牌
2
公路警戒点,拦截过往车辆、行人。
 
5、
警戒红旗
4
各警戒点配发
 
6、
警戒口哨
4
各警戒点配发
 
 
六、每天爆破时间:
上午:10:00---11:00         下午: 16:30---17:30
 
 
浙江公铁爆破公司红胜海塘围区填方工程项目部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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