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利用吊桶上、下超长物料时应绑扎牢固,并通知信号工及绞车司机、吊桶慢速运行。
(10)井下作业应按工作面到吊盘、吊盘到地面分段设置安全梯以便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或工作面发生灾害时,能安全撤离工作面。
3、机电管理措施
(1)井上下配置的配电箱必须有防水保护,并安装牢固可靠,使用的各种(类)带电机具及设备,必须责任到人并挂责任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用电和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开关的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4)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
(5)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4、井下照明、信号、通信管理措施
(1)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2)信号采用同时发声发光的电气信号。井口信号室内悬挂信号模拟牌。信号规定:一响停;二响起;三响松;四响慢起(上人)。
(3)井内和井口的信号必须由专职信号工发送,严禁不经过井口信号工从井内直接向绞车房发送信号,所有井下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并学会发送信号。
井口、井底信号工,在吊桶提起适当高度后,先发停点进行稳罐,待吊桶稳定,再清理罐底附着物后,才能发出下降或提升信号。信号工必须目接目送,吊桶安全通过责任段。吊桶运行时严禁打乱点。
(4)信号工工作时不得与他人交谈;井口信号工要在提升钢丝绳适当位置做上标记,以便迎罐时心中有数。
(5)信号工打点要及时准确,罐运行时做到手不离点把,发现问题及时打定钟。
(6)施工时保证通迅信号畅通。
5、井下爆破管理措施
(1)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争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②在装有爆炸材料的吊桶内,除外破工或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它人员,爆破材料入井后,井内全部停电,用矿灯照明。
③吊桶升降速度,不论运送何种爆炸材料都不得超过1m/s,司机在启动和停放绞车时,应保证吊桶不震动。
④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材料.
⑤禁止将爆炸材料存放在井口房或其它地点。
⑥起爆药卷与炸药必须分装在防静电的非金属专用爆破材料包内。严禁将起爆药卷与炸药装在同一爆炸材料容器内运往井底工作面。
(2)由地面爆炸材料库 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②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防静电的非金属专用爆破材料包内,严禁混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破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炸药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或加工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4)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连线结束后爆破工必须最后一个离开工作面。
(5)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6)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成短路。
(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8)放炮通风后,首先由爆破工、班组长下井检查清除放炮崩落在大模板及吊盘上或其它设备上的矸石。
(9)放炮后入井前,应与绞车工联系,过吊盘及到工作面时绞车慢速运行,防止蹲罐。
(10)打眼时应加强通风,做好综合防尘工作。
(11)在装矸、打眼、装药等工作前应找掉井帮危岩活石,施工过程中安排专人观察井帮,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2)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制度,剩余爆破材料应当班退库。
(13)有下列情况之时必须停止掘进,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①工作面出水且水量渐大。②砌壁材料不够段高计划使用③井帮不稳定。
6、抓岩机安全管理措施
(1)抓岩机操作手在操作时应精力集中,与拉大抓人员互相配合,使抓斗处于理想抓矸位置。
(2)抓岩机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3)抓岩机电动按钮“向前”为抓斗下落;“向后”为抓斗提升;“停”为抓斗停止工作。
(4)操作前应检查抓斗及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同时做好日常维修工作。
(5)抓斗在停放时应将抓斗闭合提升至吊盘下,并采取可靠防松措施。防止吊桶运行时碰撞抓斗。
7、其它安全措施
(1)工作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必须佩带保险带:
① 乘吊桶或随吊盘升降时;
② 在模板上作业时;
③ 看盘工作人员。
保险带必须经检验合格的标准保险带,并应定期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作业时保险带必须牢固的拴在安全可靠的物件上,应做到高挂低用。
(2)井筒掘进时,应监测井筒内的杂散电流,当电流超过30mA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检查电设备的接地质量;②爆破导线不得有破损,裸露接头;③采用抗杂散电流电雷管。
第七章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一、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措施
1、确定质量目标及措施
坚决服从监理、业主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与指导,密切配合各部门同心协力搞好工程质量。严格履行招标书及承包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要求,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工程优良品率100%。
2、采用质量标准
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图纸施工,认真执行国家标准GBJ23-90《矿山井巷工程及验收规范》、煤炭行业标准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评比办法》,认真按照我处已通过的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和各质量要素的程序文件运行实施。
(1)掘进
a) 基岩段设计掘进荒半径R1=2600mm,R2=2900mm,R3=3050mm,R4=3100mm,R5=3250mm
合格-50~+150mm,优良0~+150mm;
② 基岩掘进严格按爆破参数要求进行施工。
(2)支模工程
① 模板规格、材质、加工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② 支模前,刃角必须操平、找正,模板找线半径为2250~2280mm。
③ 模板必须定期清理、擦油,模板与刃角之间必须严密合缝。
(3)砼工程
① 配制砼所用水泥应采用新鲜水泥,应有试验站的检测报告,符合质量要求时,方可采用。
② 配制砼的骨料、水、外加剂均应符合质量要求,石子粒径20-40mm,含泥量不超过1%,黄砂采用粗砂,含泥量不超过3%。
③ 井筒砌壁尺寸设计2250mm,合格0~+50mm,优良0~+30mm。
④ 砼壁厚设计1-1断面1000mm,2-2断面800mm,3-3断面850mm,4-4断面650mm,5-5断面350mm不得小于设计。
⑤ 砼表面平整度≤10mm,接茬处≤30mm。
⑥ 砼表面不得出现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等现象。
⑦ 砼设计标号为C30,严格控制砼配合比及外加剂掺量。
3、施工现场质量检测管理措施
(1)结合工程实际及其特点,按照有关规范要求,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技术措施,对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应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并向所有参与施工的员工进行详细交底。
(2)加强施工原材料管理,严把原材料质量关,凡进场材料如砂、石、水泥、外加剂、钢材等,均按照ZM71/QP4.6.1-1999《物资采购控制程序》和ZM71/QP4.10.1-1999《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检查验收。使用前按要求进行抽样试验确认符合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3)施工过程中,一定要坚持抓好光面爆破,严格按爆破图表施工并不断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总结经验,调整爆破参数,提高光爆效果,严格控制超欠挖。
(4)砌壁施工时,要确保设计壁厚。为保证砌体强度,配合比要预先试验好再确定,要求砼配比、水灰比合理、计量准确、机械搅拌均匀。砼入模要对称分层浇筑,振捣密实。下砼时,要防止发生初凝和离析现象。砼翻倒在吊盘上易产生离析现象,必须进行二次搅拌才能入模。段高接茬处易渗漏水,可采用疏、导、堵的办法以减少淋水对浇筑砼的影响,必要时用风镐剔打刃角砼面,提高井壁合茬整体性。
(5)为确保井壁质量,支模时要认真找线,以保证脱模后井筒尺寸符合设计要求。砌壁模板要经常清理干净并涂油,杜绝出现蜂窝、麻面现象。
(6) 施工井筒与硐室通道连接处的井壁时,要求测量校验标高,保证位置准确,并认真找线立模,保证连接工程完整性。
(7) 把贯彻执行ISO9002标准与CI达标活动结合起来,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搞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场区内的各种材料设备分类存放,做到堆放有序,整齐清洁,并挂标识牌。
4、质量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
(1)坚持我处“科学管理、优质工程、信誉至上、服务四方”的质量方针,使我处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积极开展QC活动,强化全员意识,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网络。
(2) 严格执行“操作人员当班自检”的制度,防微杜渐,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先期预防为主,后期检查为辅”的原则,确定质量目标责任到人。实行作业部位挂牌留名制度,谁操作谁负责,做到质量与工资挂钩,奖优罚劣。
(3) 认真做好设计图纸会审工作,项目开工前,按照我处ZM71/QP4.2-1999《项目质量计划控制程序》要求编制详细的项目质量计划。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一工程一档案,一工序一交底。单位工程竣工后,自检达到预期效果并经监理、甲方现场初步验收后,应按照MT5009-9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监理、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并同时附送《工程质量保修单》。
(4) 加强施工工序及原材料的检测评定关,做到不合格的原材料不进场,试验不合格不使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视下一道工序为用户,下一道工序视上一道工序为产品;上一道工序为下一道工序保证质量,下一道工序监督检查上一道工序,上一道工序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施工;重要工序完成后,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建设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严格按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顺序和项目内容分级进行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第八章 文明施工
一、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必须按CI(企业形象识别)要求布置“五牌一图”应规范整齐,内容齐全。
2、井口保持清洁,排水沟畅通,物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挂标识牌。
3、井口应有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4、施工机械的废油料必须集中存放,并做好废油的利用工作,禁止随意乱倒,污染环境。
5、吊盘及大模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
6、井口20m内严禁烟火。
7、吊盘上的配电箱固定牢固可靠,开关应有用途标识。管线应悬挂整齐。
二、其它
1、本措施未尽事宜按《煤矿安全规程》(2001版)执行。
2、本措施未尽事项参照《主井井筒及井底车场、相关硐室掘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