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k) 6.6. 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ll) 1 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6.5.2条第2款的规定;
mm) 2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跨设置一道;
nn)3 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6隔跨设置一道, 人行并兼作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型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
oo)1 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型斜道;
pp)2 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型斜道。
qq)6.7.2 斜道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rr) 1 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ss) 2 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tt) 3 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uu)4 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vv) 5 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本规范第6.4.1~6.
ww) 6条的规定设置连墙件;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应按本规范第6.6.2和6.6.3条的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xx) 6.7.3 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yy) 1 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
zz) 2 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
aaa) 3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bbb) 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ccc) 1) 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ddd) 2)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eee) 3) 每搭设完10~13m高度后;
fff) 4) 达到设计高度后;
ggg) 5) 遇有六级大风与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hhh) 6) 停用超过一个月。
iii) 8.2.2 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时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
jjj) 1) 本规范第8.2.3~8.2.5条的规定;
kkk) 2) 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lll) 3) 技术交底文件。
mmm) 8.2.3 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nnn) 1 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ooo) 2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ppp) 3 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qqq) 4 高度在24m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本规范表8.2.4项次1、2的规定;
rrr)5 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sss)6 是否超载。
ttt) 8.2.4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洞口作业的防护
1、 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
2、 通常将较小的称为孔,较大的称为洞。并规定为楼板、屋面、平台面等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时,竖向平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称洞。
3、 深度在2 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一、 洞口作业的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五类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就象预留洞口一样覆盖,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4)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用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5)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洞口作业的防护设施: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予以覆盖。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等处,可用竹、木等作盖板覆盖洞口,盖板必须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
(3)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拉接钢管形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脚手板,也要采用预埋在混凝土楼板内的钢网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的间距不得大于20cm。
(4)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上下张挂安全平网。
(5)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应不大于150cm,也可采用防护杆,下设挡脚板。
(6)沿至地面或楼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外侧落差大于2m的两道护栏。
(7)邻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竖向的孔、洞口、均应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时,高度在2m以上,属于悬空高处作业,悬空高处作业的法定定义是:“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统称为悬空高处作业”因此,悬空作业尚无立足点,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等,方可进行施工。
对悬空作业的另一要求为凡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搭架等设备,均必须经现场工长和技术人员鉴定格后,方可采用。
一、 装构件时的悬空作业
1、 凝土构件,当构件起吊安装就位后,属于高处作业,应搭设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搭设操作平台,或配戴安全带和张挂安全网。
2、预制梁件,以及悬空安装大模板等,必须站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预制构个,严禁站人和行走。
二、 支撑和拆卸模板时的悬空作业
1、 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撑件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下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 支设处于悬挑状态的模板,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凌空构筑物的模板,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表面上有预留洞,应在安装后将洞日盖设,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章有关措施予以防护。
4、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三、 绑扎钢筋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必要的脚手架和马凳。
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应搭设操作平台,架和张挂安全网,绑扎悬空大梁钢筋必须在支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 扎支柱和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预先绑扎,然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四、 浇筑混凝土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浇筑离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蓬和小平台等,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 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挂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五、门窗工程中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定
1、 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体上。
2、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该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挂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常会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外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属于交叉作业。
一、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 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类中,以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2、 拆下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3、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4、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总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工程一部 周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