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查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监理责任,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范围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理,并承担以下监理责任。
1.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1.2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严格 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占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2、施工监理安全原则:
在施工监理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与督促承包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作业。
3、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中的作用
3.1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要求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保证体系,要求其在施工中充分发挥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
3.2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要求各工区或各专业作业队成立以施工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中应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3监理工程师及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管施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3.4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驻地工程师负责,定期报告安全工作检查情况,负责本合同段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
3.5监理员在驻地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督促、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发出整改指令,重大隐患报告驻地工程师。
3.6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及监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可以建议业主处罚施工中违规违制的施工单位,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提出奖励建议。
4、施工安全措施
4.1施工监理安全措施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只订购单位、分布、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方案,经批准后工程项目方可允许开工。
4.2常规施工安全措施
4.2.1土方开挖
凡深度超过1.5m,根据土质情况应采取放坡、边坡支护或井模等施工措施,严禁挖空,不防护等冒险作业,不准在土方边坡上堆放土和材料。
4.2.2施工用电
要求承包人按照安全规定用电,使用合格的配电箱、闸刀箱。施工现场要严禁线路破损、一闸多用和违反规定用电。
4.2.3高处作业
凡高处作业都应有安全网保护,搭设好平台或跳板,必要时使用安全带。对工作人员要进行体检,患有恐高症的人员禁止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