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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安全专项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2月25日

        (6)使用与焊接有关的电动、气动设备及工具,必须合格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
        (7)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双线到位,把线不准破损漏铜,严禁用钢筋、脚手架护栏当作回路。
        (8)气割设备(氧气、乙炔)必须保证8米安全距离,两瓶距用火点不小于10米。
        (9)各种工具必须装入工具袋,严禁高空抛物。
        (10)切割钢柱耳板固定,严禁耳板自由坠落。
        (11)严禁在钢梁上无任何防护的情况下行走。
        (12)作业完毕后,要关闭电源、气源,并查看焊点周围情况,在确认无患后,方可离开。
        6.3高空坠落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在没有可靠的防护设施时,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否则不准在高处作业。同时安全带的质量必须达到以使用安全要求,并要做到高挂低用。
        6.4高空作业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3)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用料随用随吊。
        (4)高空作业人员应配带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做在平台或孔洞的边缘,不得骑坐在栏杆上,不得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上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作业或凭借栏杆起吊物件。
        (6)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7)施工中遵循上层作业对下层作业负责、上风作业对下风作业负责、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负责的原则。
        (8)高空作业时在作业比较集中的地方,在危险地区下方,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9)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以防火灾发生。
        6.5交叉作业
        (1)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处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
        (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有相关部门和领导签字,并采取临时安全施工措施,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
        (4)交叉作业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抛掷,应用工具袋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5)交叉作业施工队伍人员分工明确,上方施工人员和下方施工人员应互相照应。上方施工人员照顾下方施工人员,不要随意丢弃杂物;下方施工人员注意施工周边环境,尽量不要在施工区域下方进行施工,必须施工的情况下,一定要作好防护设施。
        (6)在生产运行区域进行交叉作业时,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做到三不伤害:①不伤害自己②不伤害他人③不被他人伤害。
        (7)高空交叉作业时应佩带工具袋,小型工具装袋保管,大型工具要系保险绳;
        (8)脚手架要搭设牢靠,架子板不允许有探头板,并执行挂牌制度,设立专人负责,做到分工明确。所有脚手架需经安监部门和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下方有精密设备时,用脚手板搭设防护棚进行隔离。
        七、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根据现场的施工情况,白班下班前及时安排电工增加照明,保证夜间照明充足。
        2、监护人员安排
        为了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在有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将安排下列人员进行现场监护:
        (1)现场总值班:1人,全面协调处理夜间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安全员:1人:对现场安全状态进行施工前检查及施工中的巡查,及时消除危险因素,对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区域/班组,具有下达暂停施工令的权利,并通知责任人整改。工人下班后进行现场巡视,检查是否有火灾等安全隐患,确人无隐患后方可离开。
        (3)值班电工:1人,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及用电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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