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重吊装的指挥及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操作人员应按照指挥人员的信号进行作业,当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2、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露天作业。
3、吊车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下方通过。
4、吊车行驶和工作的场地应保持平坦坚实,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
5、吊车启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各安全保护装置和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② 钢丝绳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
③ 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及冷却水添加充足;
④ 各连接件无松动
6、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撑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于1/1000。支腿有定位销必须插上。
7、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方后方可进行调整;
8、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应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
9、起重臂伸缩时,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在伸臂的同时应相应下降吊钩。当限位器发出警报时,应立即停止伸臂。起重臂缩回时,仰角不宜太小;
10、起重臂伸出后,出现前节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的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
11、作业中发现吊车机身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在安全的地方,下降过程中严禁制动;
12、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
13、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内,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的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
14、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各支腿收起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不得高速行驶;
15、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