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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全专项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28日
3.3.5钢柱吊起后,柱脚离地不能超过1m。安装人员离钢柱0.5m左右扶好钢柱进行就位,严禁安装人员把脚伸到柱脚下面。
3.3.6钢柱安装就位后,为保证钢柱在二次灌浆前的安全,用2m角钢(规格150×10)做地锚,斜插入地下1m。把揽风绳在地锚上绑扎牢固。
3.3.7钢柱固定好后,登高人员打好安全带、挂好自锁器,检查无误后登高解除吊装钢柱的钢丝绳。在解除钢丝绳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器具的固定,且保护钢丝绳的护脚要绑扎在钢丝绳上,检查无误后随钢丝绳一起用汽车吊送下,严禁把护脚随意扔掷地下。
3.3.8钢柱附件安装时,登高安装人员必须配备工具袋,作业工具及安装螺栓要装在工具袋内。高空作业时,严禁扔掷传递工器具。附件吊装时要绑扎好晃绳,以放置构备件在高空随意摆动。
3.3.9高空焊接作业时要配备接火斗和防火毯,作业正下方区域用警戒绳警戒,并安排专人盯防,防止地面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发生烧烫伤。
3.3.10高空彩板安装专用架子架设好后必须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专用架子未经安全主管同意和审批,不得私自借于其他队伍使用。电钻工具的钻头须有磁性,以防打自攻螺钉时螺钉的掉落。
3.3.10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自锁器、工具袋,焊接作业人员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3.3.11大风(风力大于等于6级时)、雨雪天气停止高空作业。雨雪过后,要做好防滑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检查合格方可进行作业。
3.3.12所有电器具必须经过电工和安全部门的检查并合格后才能使用,且漏电保护装置齐全合格。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措施环境控制措施
4.1.1施工现场必须做到道路畅通无阻碍,排水通畅无积水,现场整洁干净,临建搭设整齐。
4.1.2施工现场应封闭,完善施工现场的出人管理制度。施工人员在现场应佩戴工作卡,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1.3在居民区附近施工时要避免夜间施工,以免施工扰民。
4.1.4施工现场材料、机具、构件应堆放整齐,禁止乱堆、乱放。
4.1.5对施工现场的螺栓、电焊条等的包装纸、包装袋应及时分类回收,避免环境污染。
职业健康安全控制措施
4.2.1吊装作业范围内,应设立警戒线,并树立明显的警戒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通行。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以确保安全。
4.2.2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以前要对吊装用的机械设备和索具、工具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规定则不得使用。
4.2.3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的规定,电工需持证上岗。
4.2.4严禁超载吊装,歪拉斜吊;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
4.2.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4.2.6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戴的工具袋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施工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必须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2.7钢构件应堆放整齐牢固,堆放高度不能超过2m或3层,防止构件失稳伤人。
4.2.8要搞好防火工作,氧气、乙炔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10m。电焊、气割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品后再进行工作,严防火灾发生。
4.2.9在施工以前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4.2.10做好防寒保暖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合理发放劳保用品。
4.2.11雨、雪天气尽量不要进行高空作业,如需高空作业则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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