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搭设脚手架前应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JGJ59-99标准执行。
2、所用管材及扣件有裂纹、变形、滑丝及砂眼夹灰无垫圈的扣件禁止使用。
3、脚手架的基础必须牢固,搭设前应经计算,要满足荷载要求并做好排水措施。
4、立杆横距为1.2m,大横杆高度为1.8m,立杆间距1.8m。
5、扣件脚手架底部应采用不同长度的立杆错开位置,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在同一跨内,立杆底部应设扫地杆和垫板。
6、沿脚手架纵向两端的拐角处及两侧面每隔9m用斜杆搭设剪刀撑,自下而上设置,斜杆与地面呈45-60度夹角。
7、脚手架与主体的连接,水平方向每三个立杆间距、垂直方向每二步设一拉结点。
8、脚手架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9、脚手架搭设完结后,脚手架的钢管、扣件、连墙杆及脚手板等不得随意拆除。施工中必要时应经技术负责人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拆除,工序结束后应立即恢复。
10、脚手架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并填写交验单方可使用。
11、脚手架拆除时,应先检查与建筑物的连接情况,自上而下按顺序逐步拆除,严禁成排放倒,严禁向下抛掷钢管及扣件,严禁上下同时操作。
审批人: 编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