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生产法
(2)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4)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考试:
由项目部统一出题,各施工队自行组织考试。
7、培训、教育、考试必须全员参加,考试成绩作为上岗依据之一,望各施工队接到计划后积极布置培训学习。
(二)安全考试:
1、员工考试卷
2、临时工考试卷
3、司机考试卷
4、机械操作员考试卷
(三)施工过程中的学习培训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施工队要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重点、针对性、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并把学习情况在安全台帐中反映出来,做为项目部考核施工队安全工作的依据之一。培训学习形式不拘一格,可以采用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进行,但是如出现下列情况必须进行正规学习培训。
(1) 施工人员工种发生变化。
(2) 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者。
(3) 采用特殊施工方案前、采用重大施工方案前、采用新机具、新施工方法前。(由项目部和施工队联合培训)
(4) 发现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发现不合格及发生事故后。
四、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对各施工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登记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并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施工队安全工作的主要指标之一。
2、施工队每七天对其施工现场进行一次细致的安全检查并填写施工队安全检查表,对查出的问题登记在《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上,并及时进行整改。
3、项目部安全检查表
4、施工队安全检查表
5、项目部、施工队的《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安全检查表在每项分部工程结束后交项目部汇总整理,做为考核安全工作的依据。
(二)安全例会
1、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有专(兼)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和队长参加的安全会议,及时掌握现场安全施工的动态,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布置和指导各施工队安全工作。项目部安全例会要有参加会议签名、有会议记录。
2、施工队每周进行一次由队第一安全员主持的,全体员工、民工队长、民工兼职安全员及主要施工人员参加的安全活动。交流总结一周安全施工情况,检查本周存在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安全活动要有全体参加人员签名,活动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活动日记录》上。
(三)安全作业票
1、安全作业票使用周期为同一工作内容、同一工作地点五天,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变化或时间超期必须更换作业票。
2、作业票填写内容应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写出施工中的危险点。
3、严格执行签字手续及每天开工前宣读手续,作业票执行单在使用周期完毕后及时返回到施工队安全员存档。
4、安全作业票由施工队技术员填写,施工队长、安全员审核签发。
(四)台帐、资料管理
台帐填写要按固定格式、按时填写,需领导签证的及时签证。文件收发、学习、传达情况要做到有据可查。
1、项目部需填写的台帐:安全例会、安全文件收发台帐、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安全考试登记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安全问题通知单、罚款单。
2、施工队需填写的台帐:安全活动日记录、安全检查隐患整改记录台帐、安全文件资料收发登记台帐、班组人员花名册及分工图表登记台帐、安全奖惩登记台帐、爆破爆压物资领用登记台、安全技术交底签证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工器具检查领用台帐、安全作业票。
3、项目部需上墙张贴的有:
安全网络图、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文明施工网络图、消防组织机构图。
4、项目部、施工队应存档的文件
关于安全施工的各种规程、规范、上级单位发来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性文件、各种安全施工措施、安全要求。
(五)临时工安全管理
1、由施工队安全员进行
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录用。
2、在安全施工管理上对临时工实行“四同时”安全管理。
3、在开工前项目部与每一位临时工签订安全合同。
4、签订安全合同:(合同具体内容见附件)
五、安全措施及安全要求
安全措施
1、实行安全责任制,现任落实到人。
2、认真执行“安规”中的各项规定。
3、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坚持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奖罚分明。
4、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持证上岗。
5、认真执行“安全活动日”和“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制度。
6、严格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制度。
7、各施工队安全员认真填写安全台帐。
8、认真执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的各项规定。
安全要求
(一)材料堆放要求
1、物件堆放整齐稳固,长大件器材的堆放要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2、水泥堆放的地面垫平,堆放高度不超过12包。
3、汽油、柴油等挥发性物品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容器必须密封,附件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靠近火源或烈日下爆晒,并在存放处设“严禁烟火”的标志。
(二)运输安全要求
1、运输前必须指定专人对非标准道路进行检查,对沿途坡路、弯路、便桥、涵洞等需拓宽加固者需事先进行,并向驾驶员、运输人员交待清楚。
2、车辆通过便桥、坡路、急转弯以及路面较窄或坑洼处应减速行驶,必要时设专人下车指挥通行。
3、运输超长超高物件时,在通过乡村大路弯道时,要防止超长部位与树木相碰刮,通过遂道或立交桥时事先检查基高度和长度是否能顺利通过,以确保安全。
4、客货混装时车厢栏板必须加高,其高度不得小于1.0m,车厢栏板必须牢固,驾驶员根据道路情况确定乘车人数及行车速度。
5、客货混装时施工队长要指定专人负责乘车人员的安全工作,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准伸出车厢外面,站立时应面向车辆前进方向或左右方向,注意路边树木擦伤手部、脸部。小型工器具集中堆放,施工人员严禁坐在车厢栏板上,车辆在停止或行进过程中,乘车人员严禁打闹、嘻戏。
6、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非司乘人员动车。
7、司乘人员在出车前认真对车辆进行检查,特别刹车系统和离合系统,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8、模板及工器具在装卸车过程中,应上下传递,严禁抛掷。
9、发电机等大型物件人力装卸时搭设跳板,跳板应结实可靠,厚度不小于50mm,搭设坡度不宜大于1:3,两端搁置牢固。
(三)土石方施工安全
1、先将坑口附近的浮石清除干净,向坑外扔土时,应防止土石回落伤人。
2、坑底面积不超过2m2时,坑内允许一人挖掘,坑底面积超过2m2时可由2人同时挖掘,但不得面对面作业。
3、基坑挖掘时应留适当的放坡系数,对土质较差基坑可适当加大放坡系数,特别要注意基坑塌方。
4、使用挡土板挖坑时应经常检查挡土板有无变形或断裂现象。
5、挖坑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在坑内休息。
6、土石方开挖人工打炮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站在扶钎人侧面。
7、不得站在挡土板支撑上传递土方或在支撑上搁置工具。
(四)爆破物品管理和使用的安全要求
爆破物品管理要求
1、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放置,并设专人管理。
2、班组使用少量的爆破器材临时存放遵守以下规定
a、 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b、 雷管装在内壁有防震软垫的专用箱内
c、 存放爆破物品的房间内不得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d、 在存放房间内严禁吸烟或带入火种
e、 当天剩余的爆破物品必须清点数量,及时退回
f、 严禁将爆破物品带入宿舍或移作它用
g、 现场用的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领、退制度
爆破物品的使用
1、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用力挤压药包,严禁用金属工具向炮孔内捣送炸药。
2、填塞炮孔不得使用石子或易燃物品。
3、切割导火索应用锋利小刀。
4、导火索应作燃速实验,其长度能保证点火人撤离到安全域,但不得小于1.2m。
5、导火索与雷管连接部位应用胶布粘牢,严禁敲击或用牙咬,严禁触动雷汞部位。
6、相邻两基坑不得同时点火,同一基坑内不得同时点燃4个以上导火索。
7、在基坑内点炮应遵守下列规定
a、坑深超过1.5m时,上下应使用梯子
b、严禁用脚踩已点燃的导火索
c、坑上应设监护人
8、雷管在使用前由专人保管。
9、使用雷管用的电线绝缘应良好,其长度不得小于安全距离。
10、电雷管接线前,其脚线必须短接。
11、在强电场严禁使用雷管。
12、引爆前将剩余爆破器材搬到安全区域,除点火人和监护人外,其他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区,并对过往行人进行拦截,确认危险区范围内无人、畜后方可点燃。
13、浅爆破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米,裸露药包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400米,在山坡上爆破时下坡方向的安全距加大50%。
14、无哑炮时从最后一响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有哑炮或炮数数不清时,对火雷管必须经过20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对雷管必须先将电源短路,待5分钟后方可进入爆破区检查。
15、处理哑炮时严禁从炮孔内掏出雷管、炸药,可在原炮附近重打炮眼装药起爆,对于硝铵等易溶于水的炸药可将堵炮孔用的部分泥土掏出倒入水使水失效。
16、爆破点距离民房、电力线、通讯线等设施小于安全距离时,应采取放小炮,放闷炮或在炮眼上加覆盖物等安全措施
(五)基础浇制的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安全帽。
2、人工平直、切割钢筋时,打锤人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锤柄应楔塞牢固。
3、模板应用绳索和木杠滑入坑内。
4、模板支撑要牢固,并对称布置,高出坑内的加高立柱模板应有防止倾覆措施。
5、拆除模板时自上向下进行,拆下的模板集中堆放。
6、距坑口0.8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材料和工器具
7、捣固人员不得在模板边缘和顶撑器上走动。
8、机电设备使用前应全面检查,确认绝缘良好、接地可靠后方可使用。
9、搅拌机设置在坚实的地基上,放置平稳,前后撑脚支垫牢固,用手推车装运材料和砼时行车的路面平整,倒料平台口应设挡车设施,严禁撤把倒料。
10、浇制砼时,各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捣固人员的指挥。
11、搅拌机运转时,严禁将工具伸入滚筒内扒料,当料斗升起时,料斗下方不得有人。
六、安全施工奖惩制度及反习惯性违章措施
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三违现象”,明确习惯性违章在施工中有表现,杜绝习惯性违章,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本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A、安全施工奖惩办法
在施工过程中凡有下列表现的施工队或个人由项目部分阶段性进行表彰奖励。
1、认真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规定及本工程对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
3、在安全施工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
4、发现并及时制止违章作业的。
5、安全人员认真填写各种安全管理台帐,资料、文件及时下发传达并保留齐全的。
6、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7、对特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部分结合现场实际予以改正、完善的。
凡在施工中有下列表现的施工队和个人一经发现,项目部视其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予以处罚。
1、违章管理者
2、违章指挥者
3、违章作业者
4、由于工作疏忽造成事故隐患者
5、无视安全人员警告,不改正违章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