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荆州市盐卡二期综合码头工程勘察水上钻探施工安全顺利实施。防止水上交通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及公众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
一、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部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机长组成,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领导小组对整个项目安全生产运行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监督,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对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管理目标
1、无死亡、重伤事故;
2、无水上交通事故,不危及周边居民及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安全技术措施
㈠ 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安全
1、水上钻探船及钻探设备要始终处于完好安全状态下才能开工,在施工中发现故障及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整改;
2、工作平台设置防护栏杆和安全网,足板塔设牢固,并订防滑条防滑;
3、平台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开工前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钻探工作现场明显处放置公用救生设备,夜间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5、钻探器材、岩芯摆放整齐,保证钻探船船体平稳。
㈡ 交通船必须由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并严格按有关规定不得超载一人,乘船人员须听从指挥,不得争先恐后,嬉戏打闹。
㈢ 施工人员除必须遵守钻探安全技术规程以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禁赤背、赤脚或穿拖鞋作业,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
2、严禁酒后作业;
3、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4、各岗位加强巡回检查,专职安全员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排除,纠正违章行为,经常保持各种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完好有效,通信工具昼夜畅通;
5、严禁用千斤顶起拔套管;
6、定时测量水位,以便增减套管;
7、遇大风浪高大雨天气,停止钻探作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钻探船发生位移;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㈣ 施工中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为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小组由4名具备水上救援业知识、技能、水性好的人员组成,备足救生器材,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一旦发生险情,钻探船上现场施工人员应立即自救,并与救援小组联系,救援小组应火速参与救援。现场不能自救时,立即与施工所在地海事港监等部门联系,通报险情,救援中服从指挥,协调配合,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湖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
200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