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经过审查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逐级召开专题会进行交底,做到逐级交底签认,责任到人。
5.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召开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并记入监理日记,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不得同意施工作业。
6.凡未达到以上要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的,监理人员必须立即上报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暂停令,暂停该工程施工、检查与验收,并上报项目管理机构。
(五)、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制度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建立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配齐相关人员;监理工程师应审核以下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1.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或批文;
2.施工单位施工组织机构框架图及人员名单,外聘劳务人员应纳入其班组管理;
3.安全质量专职检查体系机构图、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4.项目经理(或指挥长)、总工、安全专职检查人员、质量专职检查人员等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证书;
5.各类特殊工种操作证和有关要求持证上岗人员的有效证件;
6.对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施工人员中途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并经培训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六)、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制度
1.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开工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应急救援组织,配齐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救援物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预案进行审核,现场实地查看清点确认救援人员、机具物资配备等有关事宜,确保落实到位;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应急预案符合要求、签认后报监理站,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备案。
4.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应急救援机具、物资完好齐全,存储到位,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和消防安全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时能熟练进行。
5.监理工程师加强现场应急救援的动态管理,根据工程的推进,适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方案或措施、救援物资的补充与完善。
(七)、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监理站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应逐步完成由传统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即:实行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应不断加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监控把关和推进。
2.监督施工单位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a) 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工程负责人、有关技术、安全、质量等管理人员及施工从业人员进行交底。
b) 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交底会。
c) 安全技术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内容全面、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交底应一式四份,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后,由交底人、接受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安质部门和监理站分别存档备查。
d) 施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
e)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依照交底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f) 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检人员应检查现场落实情况。
g) 监理人员对方案和措施进行监控,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或违规、违章、违标作业,应坚决制止;对不听劝告的,应立即向监理组长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采取暂停报验等强制性措施予以制止。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
标准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清晰、真实、完整、有效,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监理人员应认真审核各类安全技术资料,需现场核实的应及时到现场核实,严格按规范和有关要求把关签认。同时,应及时整理归档,严禁补签漏签或违规乱签盲目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