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实施
3.4.1安全检查人员确认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作业班(组)长对作业人员进行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范围,并对作业过程进行统一指挥。
3.4.2 作业工人按照起重施工规范的要求,使用规定的起重指挥信号,对吊运件采用正确的捆绑、起吊、加固和堆放方法,保证吊运过程中吊运件的完好和标识完整。
3.4.3 机械操作人员按本机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作业。
3.4.4 吊运技术人员对吊运过程实施技术指导。
3.4.5 特殊吊运件吊运实施,作业人员按照吊运方案(措施)和《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项目工程部和项目质量、安全控制部门对整个过程进行监控。
3.4.6吊运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或意外情况,由作业班(组)长请示吊运技术人员决定处理方法,重大问题由项目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或顾客决定处理方法。
3.4.7 在吊装作业中需要对吊运件进行安装找正时,吊运人员负责配合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安装找正。
3.4.8 对于需进行二次吊运的吊运件,在第一次吊运结束后,执行人员根据方案要求,对吊运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保证吊运件在二次吊运前不受损坏。
3.5 交接
3.5.1 吊运作业完成后,由吊运班(组)长与下道工序负责人对吊运件进行检查交接,注意吊运件外观、标识的完好和规格、数量的正确。特殊吊运件和设备吊运,由吊运技术人员与下道工序技术人员对特殊吊运件进行全面检查交接。
4 职业安全健康和环境管理
4.1 运输吊装主要安全危害和控制措施见附表1。
4.1.1 加强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遵守项目各项HSE制度。
4.1.2 排障作业遇到空架高低压线时,应由电工进行操作,并按施工方案要求,统一进行排障,运输车辆在距其10米就要停车,待顶线人员顶稳线后,车组方能通行。
4.1.3 必须对路面、车辆停放位置、设备放置地面进行勘察。注意路面以下掩埋的通讯电缆、电力线路、管道以及其它拉线设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清理或保护。
4.1.4 运输吊装设备选择后应对设备的制动、方向、灯光齐全有效性,装卸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4.1.5 杜绝超载运输和吊装。
4.1.6 起重司机、司索、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4.1.7 起重作业前必须找准重物重心、吊点。对吊件的重要部位以及易损部位做好保护措施,以防设备、构件的损伤和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1.8 起重指挥人员指挥信号要清晰、准确,不能模棱两可。更不可违章指挥、控制好起升及回转速度。
4.1. 9起重作业前应正确选择和使用绳索、吊具以及其他配合工具。并对所选择的绳索、吊具、工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绳索、吊具的安全可靠。
4.1.10 起重作业时在场作业人员应熟悉吊装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对起吊全过程进行监护,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告指挥并妥善解决。
4.1.11 施工人员受伤、火灾、毒气泄漏等意外事故发生时,应有必要的应急措施。
4.1.12 设备、构件装上车出发之前,必须针对设备、构件以及运输条件的具体情况(尺寸、重量,运输路线,运距等)进行捆绑保护。
4.1.13 运输监护是运输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监护人员必须随车监护车辆的运行速度、路况和设备设施的稳定情况。
4.1.14 除以上安全事项外,作业人员应遵守顾客制定的吊装运输安全规定及《工程建设安装工程起重施工规范》等国家规范安全相关要求。
4.2 环境管理主要控制措施。
运输吊装施工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见附表2。
4.2.1 加强车辆机具管理,油污不得随意排放,及时检查维护,保持现场整洁和作业安全。
4.2.2 场内车辆运行应保证正常速度,禁止急刹车。防止粉尘随风飞扬,保持整个现场的文明施工。
4.2.3 装卸、吊装工作后,包装袋,木板、捆扎用的钢带等必须回收到指定地点。
4.3 起重作业环境要求
4.3.1 运输路线/吊装环境必须事先勘查,制定合理的运输/吊装方案,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线路勘察时,勘察人员与低压电体距离不小于10公分,距离高压电体不小于100公分以上。
4.3.3. 照明
施工现场区域和运输吊装车辆应有足够充分可靠的作业照明。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维护管理,采用三相五线制,使用符合标准的配电箱和开关箱,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做可靠的保护接零,并有合格的漏电保护装置。
5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1 起重指挥、司索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5.2 设置起重作业警戒区域,有专人监护;
5.3 起重指挥人员穿有“起重工”标示的反光背心;
5.4吊装棱刃物体(钢结构、型材等)需加垫衬保护吊绳;
5.5 吊篮使用前需报项目部验收,使用4根吊绳、两根溜绳;
5.5 严格坚持“十不吊”的原则;
5.6 吊装必须系留绳;
5.7 轮台吊的支腿必须伸出完毕,立杆支腿要加枕木,枕木不得倾斜且厚度不得低于150mm,长度不得低于1.2米;支腿地基必须牢固;
5.8 履带吊在地基不能确定稳定牢固时,必须在吊车履带下方垫厚度不得低于20MM的钢板。
5.9 吊装前,安全工程师检查限位器、力矩器、承重仪是否有效。缺一不可。
6 起重事故应急预案
起重伤害事故是不可逆转,且人员伤亡数量大,财产损失严重。故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要。
6.1 项目部成立起重伤害应急领导指挥机构,由项目安全领导组成应急指挥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
6.2 事故应急救援步骤
6.2.1 如重大事故。首先发现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紧急时立刻报警、打救助电话)成立指挥部(组)必要时向社会发出救援请求->实施应急救援、上报有关部门、保护事故现场等-善后处理;
6.2.2 一般伤害事故。首先发现者紧急大声呼救->条件许可紧急施救->报告联络有关人员->实施应急救援、保护事故现场等-事故调查处理。
6.3 起重人员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起重机械伤害的应急预案
6.3.1 出现高空坠落或意外伤害时,应拔打120急救电话,通知医院抢救,在周围环境不危及生命条件下,一般不要轻易随便搬动伤员,由医疗救护人员移运伤员。对伤情稳定,估计转运途中不会加重伤情的伤病员,迅速组织人力,利用交通工具转移到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
6.3.2 当从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导致轻伤事故,使本人工作中断时,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应立即报告班长,班长应立即报告HSE检查员和施工队领导。对轻伤者,应采用项目部配备的红花油、碘酒或止痛膏、创可贴进行治疗,必要时,送医院检查。
6.3.3 当从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导致重伤、死亡事故时,应积极救护受伤者,将其送往最近的医院,并通知项目部领导和HSE监督员,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6.3.4 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破坏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为抢救受伤者需要移动某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拍照。电话向业主和公司通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等。
6.3.5 事故处理后,恢复生产,结束应急程序。
6.4 事故应急演练
项目在起重作业前必须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如果场地不允许,必须进推演。
附表1 吊装作业主要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危险源 | 危 害 | 可能发生的事故 | 危险 程度 | 控制措施 |
车辆 驾驶 | 车辆刹车、灯光、方向失灵;驾驶员操作失误,路面不好,天气不好,酒后、无证驾驶; | 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 大 |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肃岗位责任制遵守规章制度。 3、做好车辆养护和驾驶人员教育。 |
装卸车 吊装 | 车况差,人员责任心差,未做好车辆保养,恶劣天气运行无措施 |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 | 大 | 1.应做好技术准备和运输道路勘查工作。 2.应按安全技术规范编制方案,车辆、工器具定期检查维护。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严肃吊装运输作业纪律,落实吊装方案和各种加固措施。 |
装配不牢,搁置不平,制动未锁定,未封锁门窗 | 机械伤害 | 中 |
使用工器具不得当,违章指挥、重心不准确,吊具、捆绑方式不符合要求,工具缺陷,工具选择错误,吊点选择不当、棱角处未加保护、起吊时重物起升及旋转过快,现场监护不到位。 | 起重伤害 | 大 |
搁置不平、支垫不稳、旋转及上下速度过快、超高但未捆绑加固,作业人员之间交叉作业,坠落物体 | 物体打击 | 大 |
路桥及地面勘察后校核不准或没有校核、加固强度不能满足吊装要求 | 塌 陷 | 大 |
运 输 | 刹车失灵、驾驶员操作失误,驾驶员不服从指挥及精力不集中 | 车辆伤害 | 大 |
装配不牢,搁置不平,制动未锁定,未封锁门窗 | 机械伤害 | 中 |
坡大、道路滑、捆绑加固不牢。 | 其他伤害 | 大 |
路桥及地面强度条件不满足,加固不合理、支垫不稳、装载车辆不能满足承载要求。 | 坍 塌 | 大 |
附表2 吊装施工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措施
活动 类型 | 重要环境 因 素 | 来源 | 可能产生的 环境影响 | 影响程度 | 控制措施 |
施工机械使用 | 噪声 | 起重机 载重车辆 | 影响人体内分泌引发各种疾病,影响语言交流 | 一般 | 对现场噪音进行测定,如超标作业人员必须戴耳塞进行操作。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噪音区域内作业。 |
能源消耗 | 资源的有效时间 | 一般 | 检修机械减少漏油、噪音、耗电 |
车辆运输 | 粉尘 | 车辆运行扬尘、撒落物体、 | 污染水源和设施、人体吸入受害 | 一般 | 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和急刹车,做好易撒落物件遮盖 |
油污 | 车辆运行/维护 | 一般 | 油污和污水不得随意排放,应集中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