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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5月26日

         2.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为实现安全事故,防护措施要做到以下5点:
        (1)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教育培训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2) 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的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各班组每天要根据工长签发的安全交底,工序程序技术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讲话,讲话应有记录;
        (3) 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技措施必须渗透到工程各阶段、分项工程、单项方案和各工艺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及本工种的工序转移都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提出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4)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 及时发放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经常进行预防性试验,对机械设备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3.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必须要“以预防为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1) 完善
        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主要包括:1.新进厂工人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 ,且须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2.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者应进行新工种的 ;3.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4.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 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工程施工安全的准备工作,要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地进行。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其次在施工生产准备阶段,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及容易发生事故的处所,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 狠抓施工生产安全计划的落实 
        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结束语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使之与施工人员配套。要加强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和广大工人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参考文献:
        [1]孟宪海.国际工程担保制度研究借鉴[J].建筑经济,2000(6、7).
        [2] 刘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3]褚一伟.工程项目目标成本管理与财务风险控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7).
        [4]刘伟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中国科技博览,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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