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项目部对临时设施和小型机具的设计需要进行强度、钢度、稳定性的检算;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复杂工程进行施工、生产时,提出施工设计及工艺设计和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层层进行技术交底。特殊复杂工程由各级总工程师主持交底。
c、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生产操作、工地布置、生产设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时加以纠正。制止违章作业,发现险情危急人身安全时,有权立即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现场,并会同领导及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处理。
d、负责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
e、参加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分析,对安全隐患和预防事故提出整改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f、通过调度系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掌握施工中的安全动态,防洪情况,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7)材料、机械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a、按照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的各种设备、材料符合设计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并负责提供必备的技术、质量合格证。
b、负责物资仓库和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爆、防盗工作。会同公安;安监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选好爆炸物品仓库和油库位置(须经当地公安局比准),建立健全危险物品收发、登记、保管制度。
c、对新购大型进口机电设备做到“三先”,即:先制定安全操作规则和管理办法:先培训操作人员:先进性试运转,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d、在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中要建立健全以下资料和台帐:《物资合格证及验收记录》、《机械设备台帐》、《机械完好率及利用情况》、《机械技工分布》、《机械管理人员台帐》、《机械维修保养即完成台帐》、《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机械管理制度》
(8)财务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a、在下达月、季、年度施工计划时,应同时下达安全指标和具体要求。计划安排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均衡生产、文明施工,避免突击赶工,增加不安全因素。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编制和下达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c、安排新建工程项目计划时,执行“三同时”原则,计划中要同时安排防尘、防毒、防噪声震动及安全设施等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资金,一并下达实施。
d、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发放并进行监督检查。
e、负责安全奖金和事故罚款按时拨款与收缴。事故罚款应建立专门账户,并由收缴单位用于安全奖励,劳动保护宣传和改善劳动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2)、工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装载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a、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搞好安全生产。
b、装载机由持有特种操作证的人员上岗操作,无证人员严禁上岗操作。
c、装载机的制动器、喇叭、车灯、转向器等齐全有效,驾驶员应按章操作,不违章。
d、铲斗满载运送,保持在底位置(距地面0.4米左右)。
e、满载运输时,应避免下坡前行,不得以时可倒退下坡,另应避免满载倒退上坡。
f、卸料时铲斗应有合适的高度。铲斗过高会使倾泄货物砸坏车厢或尘土飞扬,铲斗过低会碰撞车辆。
g、工作时动臂下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在便道上行驶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急转弯时强行铲装,防止损坏机件。
h、当发动机不能运转而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检修动臂时应采取措施,以防动臂下落伤人。
i、工作完毕后,驶离工作现场,停放与平坦安全地点,放下铲斗,锁上制动进行维修保养。
(2) 压路机司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a、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能启动。
b、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c、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挡滑行。
d、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e、振动压路机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起振和停振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开振动。
②碾压新摊铺面前,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2遍,然后再振动碾压。
③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在主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3)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a、驾驶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有关交通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做好安全生产。
b、熟悉所驾车辆的性能、保养及操作方法,出车前认真检查,保持技术状况良好,装备齐全有效。
c、启动前应检查车辆的燃油、润滑、冷却等是否充足,自卸车检查液压油是否充足,检查车辆各部件是否紧固正常,检查油箱及其油管时,不得使用明火,也不得使用明火预热化油器、油管及油箱。
d、驾驶室内严禁超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该车性能的驾驶员。
e、行驶途中如制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或雨雪天雨刮器发生障碍时,应停车修复后在行驶。
f、在施工运输车辆较多的繁忙路段和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必时设专人看守指挥,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g、倒车时应注意观察车后的道路及人员,停车时应停在指定地点或平坦之处,不应停在坡道上,必须停在上坡道时应在车轮下加楔,防止溜滑.
h、自卸车所有用的液压油,应按规定型号加足,发动机运转时严禁添加液压油,严禁用手检查高压系统中渗漏情况。
i、车辆装卸土石的场地及时平整,倾卸地点应平稳、坚实,不得在坡道上向下倾卸,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装卸应有专人指挥。
j、用挖掘机等机械装车时,汽车就为后应拉紧手刹,关好车门,驾驶室顶部无防护板时,驾驶室内部不能有人。
k、严禁超载,亦不得偏载,卸料时不得边走边卸,注意周围人员,空中电线,向坑边卸料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设专人指挥,防止坍塌事故。
l、卸料时,应用发动机转速控制举升,卸完后应待车厢复位后在行驶,严禁边走边落,自卸车厢内严禁搭乘人员。
m、修理、保养、润滑倾卸装置时应将车停在平地上,发动机应停止转动,当车厢举升后,用安全支柱撑住车厢,防止突然下落伤人。
(4)稳定土混合料拌合站操作
a 设备运转前应进行检查,各部装置应完好,螺栓无松动,漏电保护装置应灵敏有效,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输送皮带上、搅拌机内无凝固物料。
b 作业时控制室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控制室。
c 运转过程中应设人员巡检,发现故障时应立即通知控制室操作人员。
d 电气设备必须装设防雨、防潮设施。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应由专业电工进行。
e 维修设备或清理搅拌机内、料斗、输送皮带上的物料时,应停机,并切断电源,设专人监护。
f 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关闭、锁好操作室门窗。
4、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遵守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制止“三违”现象,有效地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奖励办法
a、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协作工队全年无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火工品爆炸事故,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机械设备大事故,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在建工程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工地,年负伤频率控制在目标以内,按各单位在册人数,人均发给一次性奖金50元。
b、在施工中凡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多人事故的有关人员,报项目经理部核实后,根据情况给与一次性奖励300~1000元。
2)、处罚办法
a、凡因领导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而造成伤亡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尚未触犯刑律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建议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发生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虽经处理但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清除事故隐患,事后又连续发生同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主管生产领导加重处分。
c、项目经理部所属各施工队凡发生一起重伤及其以上责任事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2万~10万元的罚款。轻伤一人及其以上事故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3千~2万元的罚款。发生责任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除自负经济损失外并给予一次性500~1000元的罚款。
d、在施工中发生不服从管理,自由施工现象,违章作业,违反纪律行为,每次罚款200~5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理。而施工员、或班长未采取措施造成他人伤害的按处罚的第2、c条规定处罚。施工中必须保证各项设备完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否则因此造成伤亡事故,负责生产的责任人应负领导责任,按处罚第2、c条规定处罚。对上级安全检查并限期整改的问题,施工负责人不及时按规定进行落实、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对负责人一次性罚款200~1000元,如屡次不改则进行加倍处罚,若发生事故按处罚第2、c条规定处罚。
e、施工队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书》、《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学习。每日进行班前安全讲话,作好轮班作业交接班记录,月末检查如无记录或记录不全对该单位的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次月仍无开展活动或无记录则进行加倍处罚。
f、每道工序进行前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建设完备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进行以上工作,对盲目开工、野蛮施工的行为人(或施工负责人)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进行停工整改,造成事故按处罚第2、c条规定处罚。
g、机械设备、机具、危险作业区按规定进行挂牌作业;车辆、机械设备、各类机具,必须定人、定机、定责,危险作业区有专人负责监护。违反规定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机械操作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0元。严禁将各类机动车交于不懂机械性能的无证人员驾驶,违反规定每次罚驾驶员200元,无证人1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严禁自卸车车斗载人,严禁在行走机械的车门外、车身上和脚踏板上进行代步搭乘,违者每次罚驾驶员200元,搭乘人100元,单位负责人200元。严禁使用无牌、无证、未经过检验的车辆,坚决杜绝此类车辆驶入既有公路,违者每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酒后驾驶机械、车辆每次罚款500元。
h、施工区段临近或跨越既有公路、河道(渠道)的地段不进行安全防护或设施不健全,除处以500元罚款外则进行停工整改。因施工造成既有线交通或河道(渠道)水流长时间阻塞每次罚款500元。施工区段各种道路标示牌、安全警示等标志不加管理,倒地或被破坏每发生一次罚款50元并负担标示牌的制作费。施工洒漏在公路上的泥土、杂物等及时清理干净。否则每次罚款200~500元。施工人员闲聚在既有公路旁惹事生非影响正常交通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500元,当事人除接受项目部的处罚外还应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
i、凡进入施工场地的管理和操作人员应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护眼镜等,严禁穿拖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发安全防护用品者则予以500元罚款。
j、轮班作业认真进行交接,详细记录工作安全情况及隐患处理情况。做到上一班不交,下一班不接。违反规定二者同时各罚款100元。
k、各施工队在生活区、施工现场设置统一的垃圾处理池,严禁在生活区、施工现场、河道(渠道)内乱倒废弃物和垃圾,违反规定每次对该施工队负责人罚款500~2000元,并进行所倒废弃物的彻底清除。
l、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进行日常维修和保养,检查发现每次罚款200~1000元。使用、维修过程无记录,检查发现每次对施工负责人罚款200~500元。
m、违章指挥者一经发现罚款500~1000元。发生事故按事故处理。
二、保证安全的主要措施
1、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建设
a、安全标准和文明工地建设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必须持之以恒,深入持久地开展好创建活动,各级负责人亲自抓好此项工作。
b、项目经理部每年度末提出次年创建安全标准和文明工地的规划并上报公司安质部,公司安质部全面部署创建活动。凡施工的项目应100%开展此行活动,以便提高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
c、为激励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健康有效地开展,项目经理部按公司制定的奖励标准对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进行奖励。
2、劳动保护、防护用品的管理
a、坚决贯彻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b、项目经理部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发放标准进行配发,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好购置及发放计划,各施工单位应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有而不用或用其它物品代用防护用品的行为,应对当事人从严处罚。
c、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是符合国家的规定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用品。
d、在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同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安检证》并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备上级检查。
3、职业健康
a、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大力开展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b、各施工单位应当接受项目部职业卫生培训、检查和管理工作,认真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并依法组织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当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时应当及时报告项目部有关部门,防止危害事故发生。
c、各施工单位严禁采用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淘汰的有害产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工作。
d、各施工队积极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4、特种设备
a、认真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有以下内容:
①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②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③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④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⑤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b、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做出记录。
c、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认真配合项目经理部组织的由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d、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必须认真记录,记录作为月末考核的依据。
5、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措施
严格按照《公路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凡与既有公路、村道发生干扰的工地,既保证运输安全又保证车辆畅通,主动与地方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