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编制说明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垂直运输作业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生产必须保证安全”的管理方针理念,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减少或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二、工程和塔吊概况
1.项目建设位置及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南站核心区,由两个塔楼(东塔,西塔)及中间裙房组成。东塔高度为113.050米,西塔高度129.850米,两个商业住宅裙楼高度为27.750米,东、西塔为框架核心筒体系,独立商业住宅楼为框架结构体系,出地面采用抗震缝分塔
2.塔吊概况:本工程采用2台塔式起重机,塔吊塔机位置根据分项工程的实际需要布置,塔吊施工和使用专项方案已审批。附着式塔吊型号分别为:TC7013、TC6517。
3.塔吊管理概况:塔吊已经安装经验收合格,处于使用状态。塔吊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建立,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现场三级教育已经完成。
三、编制依据
1、结构施工图;
2、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JGJ《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5、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6、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建设部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8、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9、GB10055-88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10、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12、施工组织总设计;
四、安全防护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气设备、电路的安装和拆除由项目部持证专业电工进行操作,对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上的各类电器进行保护接地和工作接零,并使用参数相匹配的漏电保护器,确保“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安全用电规定。
3、塔吊、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底部设置专用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将保护零线从配电箱位置引出与大型机械可靠连接,并装设重复接地装置和防雷接闪器。
4、登高检修与保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胶底鞋并将鞋底淤泥清除干净,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收入在工具袋内,地面有监护人,方可登高作业。
5、在驾驶室内安放二氧化碳灭火器,防止电路起火。
6、在作业前司机和指挥应对塔吊基础的地脚螺栓部位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吊装前的试吊。要求吊钩到地后再起吊,以便检验索具、吊钩的安全性能情况及作业人员操作、指挥的熟练程度,确认正常后才能吊装作业。
7、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切断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随着大型机械使用中的自由摇晃所产生的螺帽松动现象,每周应对标准节螺栓有否松动进行检查。必需带电修理时,应有专业人员进行并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带绝缘手柄的工具并派专人现场监护。
8、在开始作业之前,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 按规定对塔吊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特别是保险和限位装置必须确保灵敏可靠;
2) 检查现场环境,要保证有安全作业距离及各种安全条件;
3) 与地面指挥人员约定好指挥信号的种类及有关事宜,塔司与指挥配合要默契,确保信号畅通;
4) 查看前一班作业的各种记录(如检查、运行、安全记录等)发现问题及时作出
处理。
5) 开始操作时,先鸣号发出警示,提醒注意。
9、根据天气预报,在下雨天来临之前,对每个配电箱、用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对各种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施,防止因线路短路而引发事故。
10、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
五、安全技术措施
1、凡参加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吊索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所需用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立即停止使用,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垂直运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吊运方法,严禁超重,多塔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吊大型物件时必须有明显标志(白天挂红旗,晚上悬红灯)。多种物件吊运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散装物件必须采用专制的钢性吊桶。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使用千斤顶必须上下垫牢,随起随垫,随落随抽垫木。
6、使用滚杠二端不宜超出工件底面过长,防止压伤手脚,滚动时应设监护人员,人不准在物件倾斜方向一侧操作。钢丝绳穿越通道,应挂有明显标志。
7、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低,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8、严格执行塔吊“十不吊”规定。
①、在起重臂和吊运的重物下方,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②、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③ 、细长的多根物件及构件,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不吊。
④ 、锐口、棱角未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吊。
⑤
、零散物品不使用夹具、箱、笼、桶盛器的不准吊。
⑥ 、埋入地下物件不准吊。
⑦、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⑧、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