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防爆特种设备使用场所往往是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其整机系统的防爆安全问题日益成为高度重视的关注点。通过阐述防爆特种设备的特点、广东省防爆特种设备的安全现状及影响整机系统防爆安全因素,结合检验实例和防爆技术规范提出了防爆特种设备防爆安全监管的技术与管理对策。
1 前言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和人们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涉及生命安全,如管理和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事故灾难。广东省石油化工总量规模居全国前列,石油化工及相关附属产业已发展成为省内最主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石油、化工、纺织、医药、燃气等工业现场都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源(爆炸性气体或粉尘)[1]。这些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则需要具备相应防爆等级,它是一个复杂的机械和电气系统,属于防爆成套装置。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防爆特种设备包括防爆客梯、防爆货梯、防爆液压客梯、防爆液压货梯、防爆桥式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防爆气动葫芦和防爆叉车。防爆特种设备是由防爆电机、防爆灯具、防爆开关、防爆控制柜、防爆接线盒等单个防爆电气产品及动力强电回路和本质安全控制回路构成,从而具备防爆性能,其防爆电气设备组件多达百个。此外,导靴—导轨、曳引轮—钢丝绳、限速器—安全钳和制动闸瓦—制动鼓等机械摩擦碰撞的防爆风险也多达数十处。与常规特种设备相比,防爆特种设备使用在爆炸危险场所的风险级别更高,对安全性能的要求相应也更高[2]。
2 防爆特种设备防爆安全隐患
根据笔者多年的现场安全检验的实例,目前防爆特种设备的安全现状主要在防爆区域划分与选型、防爆电器部件的质量、防爆电气设备和电气配线系统安装、检查维护与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2],见表1、图1所示。
3 防爆电气安全技术的
迫切需求
长期以来,国内许多检验机构由于技术缺失都不敢轻易涉足防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领域。以广东省为例,目前约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千多家,其区域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绝大多数为防爆型。2009年以前,省内各危化企业防爆特种设备检验主要是委托外省防爆电气检测中心,但是存在着检验周期长、费用高、沟通联系技术指导不方便等问题,除专业技术机构外,其他需求如下:
(1)防爆电气工程设计与安装验收管理方面的需求。
规范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区、防爆电气工程设计与施工安装的验收,均需要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安全检验与评估。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电气设备除具备防爆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外,还必须进行安装验收检验,从源头消除防爆安全隐患。
(2)在用防爆电气设备安全检查与检验维护方面的需求。
由于防爆电气设备在使用中受到腐蚀、高温、长时间运行等因素的影响,防爆与电气性能可能会下降,因此需要有专业资质的技术机构建立防爆电气设备使用环节的定期安全检验机制,协助并指导企业完成防爆电气设备运行检修与维护规程,帮助企业与管理部门做好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信息管理。
(3)安全监管方面的技术支撑需求。
安监和质监部门在广东省内开展防爆电气设备、防爆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包括:流通环节防爆电气设备的质量监督检查、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有效性监管、管理制度是否齐全等,均需要有专业资质的防爆电气检验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表1 防爆特种设备整机系统失爆分析
环 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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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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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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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区域设计与防爆等级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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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种设备工作场所防爆危险区域划分不明确。实际中很多企业技术人员将防火区域划分图和防爆区域划分图混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是所有防爆工程项目设备选型、维护最为重要的基础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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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防火、防爆概念不是十分清楚;不重视项目设计阶段对危险场所爆炸区域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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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种设备整机或部件防爆选型不正确。有的爆炸危险场所虽然使用了防爆特种设备,但是有的防爆部件并不适用于该级别的爆炸危险场所,即该设备防爆等级不够,例如H2危险场所需要选用IIC防爆级别。有的场所是粉尘危险场所却选用气体防爆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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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根据实际场所的爆炸危险物质特性和现场实际情况选择防爆类型和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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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和设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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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企业在采购防爆特种设备时没有采购验收记录,导致防爆特种设备部件的产品质量不过关,或属劣质产品。例如,没有整机防爆合格证或整机防爆合格证与实物不符合;有的产品防爆型式与铭牌上的标识不符;没有安全部件保护装置防爆方面的型式试验文件;没有整机铭牌信息;有的电气部件是假冒伪劣防爆部件或有的为非防爆部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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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重从源头预防防爆质量隐患;防爆技术知识认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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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机系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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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种设备整体系统安装达不到系统防爆要求。由于安装单位的安装质量问题,破坏了产品防爆性能,或者造成防爆线路系统存在隐患。
1)电缆护套外径尺寸与密封圈不匹配。有的在电气设备的一个电缆引入口引入了多根电缆。有的冗余电缆引入口没有按规定使用金属盲板或堵头堵封。有的电缆引入不装压紧密封圈、平垫和压紧螺母,直接用布线钢管旋入。
2)与防爆性能相关的外壳紧固件缺少防松措施。
3)接地、接零及防静电保护措施不当。
4)本质安全系统安装不合理。
这些严重违背了防爆电气设备布线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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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特种设备要求整机系统安全。当前国家对防爆电梯的安装、维保单位资质还没有统一的规定,作业技术人员防爆技能和意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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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检查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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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行时间和环境条件对防爆性能的影响。防爆特种设备在使用中会受到工作条件和环境条件的影响,受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害,某些损害对整机的使用性能产生不利影响;某些损害还会降低整机的防爆安全性能。
2)检修维护措施不当。例如,隔爆型控制柜外壳随意焊接、钻孔;防爆灯更换时功率过大;隔爆接合面涂油漆;粉尘防爆型设备外壳积聚粉尘没有定期清扫等。此外,有的设备经长期使用后防爆性能已明显缺损,理应将此设备报废但仍在带病超期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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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没有制定、执行合理的防爆检查维护管理规定。
检修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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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因素1:防爆电气设备电气线路安装隐患;
因素2:防爆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审查类问题(整机防爆合格证、危险区域划分依据);
因素3:检修维护措施不当(更换电气部件防爆类型、防爆等级不对,部件老化、破损,不定期检修维护);
因素4:防爆电气设备部件外接地问题;
因素5:机械摩擦、撞击部件防爆不符合要求;
因素6:整机、部件铭牌信息(整机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出厂编号、设备类型等)不全;
因素7:使用非防爆电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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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爆电气知识宣教与技能培训工作的需求。
目前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工作的职工中防爆电气技术基础知识普及性较差,许多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对防爆的基本原理认识不足,对防爆电气产品的关键部件及保护功能不了解,企业缺乏防爆技术管理人才。此外,具有丰富防爆电气设备检验经验的技术人员也相当缺乏。
4 对策分析与建议
(1)从制造许可、型式试验(含整机防爆合格证)严格把关,做好设备采购验收。
为了确保防爆设备的质量,有必要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关。实施采购设备的验货应至少包括:核查制造单位的制造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包括机械防爆部件的型式试验)、整机防爆合格证书的有效性。核对设备铭牌信息与型式试验报告、防爆合格证书的一致性。检查电气部件的外观和部分可观察到的内部结构特征,判断是否满足防爆基本要求。安装所必要的防爆附件、配件是否齐全。该项工作通常可邀请由具备一定防爆专业技能的企业设备管理技术人员独立进行。
(2)实施防爆安装与检修维护资质许可,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如未按防爆要求进行安装,则防爆设备就会失去防爆性能。因此,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对防爆特种设备的安装单位或改造单位及维保单位尽快进行防爆资格许可评审。此外,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0号令有关要求,防爆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爆电气特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贯彻执行第三方检测检验。
经过安装监检的防爆特种设备也并非绝对安全。部件的老化、腐蚀、粉尘埃堆积、高环境温度、机械振动、冲击、不当维护和保养等因素都可能导致部件防爆性能失效。因此,在实施防爆特种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措施的基础上,定期进行防爆安全检验检测十分必要。
(4)落实日常检查维护,加强防爆知识技能培训。
企业应该依据GB3836.16-200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煤矿除外)》建立和执行防爆特种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制度。同时,企业应加强日常
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爆安全作业意识和技术水平,防止违规操作防爆电气设备。从而避免因维护措施不到位或不当导致的防爆性能下降或失效。
5 结论
当前,潜在爆炸危险场所特种设备和电气安全状况还较为严峻。为此,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防爆电梯》(TSG T7003-2011) 自2012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将防爆电气作业人员列入了特种作业人员之列。上述法规标准的出台表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通过逐步强化人员培训、技术规范等方面的要求,加强对防爆电气的安全监管工作,相信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视和强有力的推动下,在广大企业的大力落实和技术机构的积极配合下,防爆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定将保持稳定向好趋势。
内容标签:防爆特种设备;防爆性能;安全管理;检测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