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二采区石门巷风门边框密封条脱落,维修时需用铆钉固定,现需要利用10V充电式手持电钻在风门边框处打眼,以便于安装铆钉。由于施工过程中所用10V充电式电钻为非防爆工具,为了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 施工组织
施工时间:2011年4月22日
施工地点:二采区石门巷风门处
施工负责人:黄俊岭
技术负责人:黄俊岭
参加人员:黄俊岭、梁玮玮等
二、质量要求
1、用10V充电式手持电钻在风门边框处进行打眼,每隔20cm打眼一个。
2、要求事先用粉笔直尺画直线,使每个眼处于同一直线。
三、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前,通风工区队干必须将本措施贯彻给每位作业人员,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参加该项工作。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每位作业人员讲清工作步骤、内容、人员分工及其安全注意事项,并备齐所需的工具、器材等。
3、施工前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
A、非防爆工具(10V充电式手持电钻)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1、入井前检查电钻,保证电钻手持部位必须完整无破损,绝缘良好。
2、在工作地点在工作现场,应装设一套可靠的供水管路,且保证管路畅通,并经施工负责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必须人工用铁桶取水。且在20m范围内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安排专人将浮煤、浮尘清扫干净,并用水洒湿,且准备1个合格的干粉灭火器。
3、在工作地点,必须由通风队配备一名兼职瓦检员在工作现场20m范围内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进行手持电钻作业。
4、电钻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握紧电钻手柄,精力集中,以防电钻突然打转伤到操作人员。
5、电钻作业时,必须坚决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的作业制度,监护人员必须由施工负责人亲自指派。
6、每打完一个眼,施工负责人都应对其进行清理,随时对其周围洒水降温。
7、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注:以上情况,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B、施工完毕后现场管理措施:
1、电钻作业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及操作人员必须清理干净工作现场的所有粉尘,并派专人在现场监控至少1小时,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经处理正常后,方准撤离所有人员。
2、施工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巷道内的杂物,做好巷道的文明生产和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