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应熟悉本机的性能、结构等,并要遵守安全和交接班制度。
2、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龙门架应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3、作业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油杯清洁等。
4、作业前应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行走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情况,起重机轨道上及其两侧1米范围以内禁止停放任何物件。雨后应检查路基和轨道是否良好。
5、作业前应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各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
6、吊钩放到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烧坏、压扁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时均应禁止使用。
7、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或音响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8、门架吊梁行走时,前后两个竖架行走应同步。
9、起吊重物时,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作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10、起重机的启动、升降、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11、如遇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断开电源开关。如重物仍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2、禁止斜拉重物或吊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3、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隙。
14、工作后,应将吊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一端,并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地点,用夹轮钳(止轮器)锁紧轨道。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置于空档位置,断开电源开关,锁好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并且将该班工作的情况及检查情况记入运转记录中。
15、门架拆除时,应有拆除工艺和技术安全措施。在拆除前,应将门架底部垫实,在龙门架顶拉好缆风绳,拼装临时连接梁,并切断电源。
16、拆除的杆件、螺栓、木料等必须捆好或用工具袋装好往下吊放,然后及时堆码整齐。
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检查员负责检查门架、支架、架桥机、挂篮、脚手架及起重、吊装作业施工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