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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5日
1、安全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的一贯的安全方针。我们企业的安全方针是“建设精品工程、满足用用户需求,遵循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发展。
2、安全目标
不发生死亡事故,不发生重伤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4‰之内,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以上机械设备事故。
3、安全标识
⑴施工现场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置、悬挂安全标志。
⑵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这是为了提醒、警示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要时刻认识到所处环境的危险性,随时保持清醒和警惕,避免事故发生。
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有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等属于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的类型、数量应当根据危险性质不同,设置不同的安全警示标志。
⑷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必须戴安全帽等指令标志,在施工现场的沟、坎、深基坑等处,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⑸施工现场各施工部位安全标识图样,统一执行抚顺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的统一规定,按要求悬挂。
4、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安全 机构(图)
 

 

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安全监察部
经济保卫部
各分公司
各项目部
施工班组
 
⑴组织保证体系严格贯彻执行GB/T2801-2001职业健康安全 标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切实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设置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管理的施工负责人必须管安全、并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进行安全责任人目标的分解,在经济承包书中实施对安全生产指标的考核。
⑵资金和信息保证体系
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质投入。
建立完整、可靠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保证即使、准确的传递、处理和反馈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信息。
5、安全施工监督体系
⑴按照《建设安全管理条理》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守则》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道德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管理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本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⑵明确职责,完善管理。目标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施工班组及个人,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分级负责,责任明确,责任到人的监督体系,。达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管理局面。
⑶深化“三级教育”加大检查力度,公司范围内从业人员必须进行三级教育,并登记记录。根据各施工阶段,季节性变化,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跟踪大检查。公司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项目部每周一次,每天自检。重点是开工前的大检查,危险部位的控制,措施具体,责任到位,落实到人,确保施工安全。
⑷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是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管理部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做到安全生产责任明确,具体落实到班组及操作者,了解和掌握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自己的操作区域和周围的安全环境真正负其责任,形成人人查隐患,人人抓安全的责任机制。
⑸对施工中存在的不符合或重大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进行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利或拒不整改的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按有关规定欲于处罚。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对劳保用品、防护用品和材料等把住采购关,无“三证”的用品不得采购使用,如发现无“三证”产品,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⑴认真进行入厂教育和发展三级教育工作。建立安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合同均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罚办法。
⑵在制定施工方案和下达施工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和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施工。
⑶生产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每天有佩带袖章的安全员值班。现场设有安全制度牌,按规定划分责任区悬挂各种安全警视牌。
⑷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中小型施工器具必须专人使用专人保养并挂安全操作牌。夜间施工作业配备足够的照明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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