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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门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18日
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宣传建设部有关安全规定,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国务院、省、市、公司、部门颁发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要求职工在生产中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建立三级 、即公司安委会,项目部安全小组,施工班组,持证上岗制即项目部、班组 和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法规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上岗。项目部各施工队专职安全员认真编写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对施工班组进行“三交底”施工班组长并在签字。
4、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要经常对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进行安全性能检查,未经有关部门验收的设备或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须的护栏和警告牌。
5、严格按照经公司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职责,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特殊工种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6、坚持执行“三宝”制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脚手架设置全封闭安全网。
7、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处要符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一二三级动火作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
8、做好防雨、防雷、防冻、防风与防洪的预防工作。
9、抓好防暑降温工作,设置医疗室,配备急救药品。
10、设专人管理工地的机电设备和电器线路,实行挂牌制,并根据公司的维修制度对机电设备进行保养。经常检查与定期综合大检查相结合,严防漏电伤人。
11、外脚手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12、周四安全例会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四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 ,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作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13、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项目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改落实记录。
14、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年由公司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15、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与事故报告制。
16、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17、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要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本工程要认真执行建筑机械使用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另外还注意:
1、现场设工地施工用电管理负责人,负责各种机电设备的用电许可证发放,对进入工地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用电操作交底,交检查监督工地用电安全。
2、在机械布置上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附着式塔吊,施工电梯及各种地面机具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足的要用隔离设施防护。
3、施工中的机械服务于高空与地面,因此机械操作地点与服务作业面要界线清楚,指挥通讯设备良好,信号及时统一。并要定机定人指挥,机电作业地点要有安全环境,夜间有足够照明,停机时间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4、施工中一切伸向高空的金属架子、机械和建筑都要设置防雷装置和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5、拖线箱中是一个楼层上从配电箱分出的移动式的配电箱装置,电缆线要可靠的保护,拖线箱本身要有可靠的接电防雨措施。
6、施工中的电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布线,采用护套电缆线,要按规定要层层配电,各级配电装置的容量与实际负载匹配,其布置、固定、结构形式、盘面布置系统接线等都要按规定进行,不得乱拖电线。
7、夜间照明采用隔离变压器或36V以下工作手灯,工作上大量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必须有额定漏电电流不大于30mA。
8、施工中必须建立本工地的机械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和各项检查制度施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开关的保护,一切电气设备外壳都要有接地装置;工期间日夜都必须设有机电工值班,处理机电事故,非机电专职人员不得触动机电设备。
9、电缆在室外直接敷设的深度为0.6m,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敷设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0、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2m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固定机械的源电缆沿地面敷设时穿管并埋地。
11、进户线过墙设穿管保护,距地面2.5m,并采取防雨措施。
12、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宜分别设置,如何配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13、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实行两级漏电保护,即在总配电箱合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设置。
14、施工现场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要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15、所有电气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均要求作保护接零。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小于两处。
16、塔式起重机、室外电梯、井字架等设备,除做好保护接零外,还必须按规定做重复接地,设备的金属结构架之间保证电气连接。
1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并设漏电保护装置。电焊机要放置在防雨、防砸的地点,下方不得有堆土和积水。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焊工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持证上岗。
18、室内照明宜采用随结构施工将灯线穿管(或直接用电缆线)埋入楼板内,并将灯具固定于楼板下方的正式作法。
19、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m,室外不低于3m.
20、一般场所的照明要在电源侧装设漏电保护器,并要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保护接零。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防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强化消防工作管理,杜绝火灾事故,避免火警事故,尽量减少冒烟事故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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