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防护设施的控制措施(安全设施标准化)
项目部应及时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安全施工,针对工程施工准备、开工、施工高峰、工程结尾阶段,每月施工计划重点布置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在临边(走道、平台、阳台、屋面、楼板等临边)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栏杆。在孔口(预留孔洞口、坑井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通道口等)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网和安全防护栏杆。在高处作业攀登和行走(高处作业平台、步道临边、钢梁、等处)设置钢爬梯、水平安全防护绳、垂直攀登差速自锁器。严格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随时调整、不断完善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施工区域安全设施齐全、严密、有效。
项目部要依据公司安全设施标准化统一标准,在汽机房、锅炉本体及附属设施高处作业范围,使用按规范、标准、统一制作的活动支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自锁器和速差自控器,高处摘钩及对口走台托架;组合式柱头托架。施工机械、机具电源使用配电盘集装箱、低压配电盘、安全隔离电源。手持电动工具配备便携式卷线电源盘,统一使用电焊机集装箱。在锅炉本体设置高处水冲式厕所和废料垃圾通道。施工电梯零米设置安全通道和安全隔离层,电梯各层平台设置安全防护门。通过推行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和充分使用“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同时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等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安装过程中设备的安全。
1)临边防护设施的设置
高处作业平台的边缘、大型设备孔洞四周、高处作业禁止通行区域、暂时封闭的高处作业通道等,全部设置防护栏杆,工程设计有正式防护栏杆的随施工完毕,立即将正式栏杆安装就位,否则及时搭设临时防护栏杆。对临边高处作业,全部设置防护措施:
①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全部设置防护栏杆。
②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③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④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分隔封闭。
⑤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杆。
⑥防护栏杆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
⑦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2)洞口作业防护设施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全部设置防护设施:
①板与墙的洞口,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③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土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均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④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设红灯示警。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符合下列要求:
a. 边长小于50cm孔洞装设钢盖板。盖板配置加固筋和防止滑动的限位铁。(盖板边缘比孔洞边缘大10cm,盖板保证承载强度,一般为δ=4mm)。钢盖板安全警示色:红漆底色、白漆圈边。
b. 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c. 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d.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e.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大于15cm。
f.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g. 洞口防护栏杆的杆件及其搭设符合“临边防护设施”的规定。
3)施工脚手架
1搭设、拆除、更改脚手架时,事前编制施工措施。实际作业时,由持证架子工实施。脚手架搭设前全部编制“施工方案”;25~50m高度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搭设图纸并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50 m高度以上脚手架搭设方案中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2架子搭设之后,分级验收;挂牌标识。使用过程中定期检查,以避免脚手架倒塌和缺少防护设施引起的高处坠落、高处坠物伤害事故。
3搭设、拆除脚手架时,采取安全措施。例如,缆绳、区间隔离、设监护人等。拆除脚手架时,严禁从高处往下扔架子管、扣件。
二、防止人身高空坠落事故的控制措施
1、凡是高处作业必须在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大型复杂的作业要编制防高处坠落的措施方案,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在制定施工方案时,尽量考虑地面组合,减少高处作业的频次。高处作业施工方案应逐级审批,特殊作业应专题研究决定,必要时进行核算。高处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且现场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准许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cm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
3、对施工作业区域内的孔洞、容易发生坠落和物体打击处,必须有可靠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醒目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如: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处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高处作业处的平台、构架、设备平台必须牢固可靠,荷载能力应满足施工作业要求,应有作业人员绑系安全带的位置。
4、特殊高处作业与地面设联系信号或通讯装置并由专人负责。
5、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布置有足够的照明。
6、在气温高于35℃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施工集中区域设凉棚并配备适当的防暑降温设施和饮料。
7、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停止露天高处作业。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采取防滑措施。在特殊情况下,必须在恶劣天气进行作业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充分讨论并采取必要的预防高处坠落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8、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全部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诊断患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参加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必须满足《安规》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从事高处作业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目测检查,对一般身体不适、体力不佳、睡眠不足,作业前饮酒、精神不振、等人员拒绝从事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时不得打闹、追逐、说笑、接打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9、施工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或梯子,不得沿绳、脚手立杆或栏杆等攀爬,也不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10、高处作业区附近有带电体时,传递绳使用干燥的麻绳或尼龙绳;严禁使用金属线。
11、特殊高处作业的危险区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12、非有关施工人员不得攀登高处。登高参观的人员由专人陪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
13、高处作业向上攀登过程中应采用防止坠落的措施和办法。垂直攀登时,使用安全自锁器;在单梁上行走及作业时,须架设水平扶绳,并且要根据实际情况,铺设安全网;锅炉间高处作业安全带应采用双挂绳。
14、凡是载人的电梯、吊盘等机械,必须有防止坠落的闭锁装置。
15、高处作业必须着装合格。安全带应定期检查、试验并做好记录。
16、高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增设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坠落措施和作业前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
17、高处作业环境必须良好,防止刮、拌、碰、撞、带而导致高空坠落事故。
18、高处作业地点,应防止人身触及带电导线。对高处作业电源必须严格管理,防止漏电伤人后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三、防止物体打击的控制措施
1、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检查作业环境,施工项目安全措施齐全,否则不许开工。
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立体交叉作业必须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活动,有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
3、施工区域内的孔洞必须封堵或设置遮拦,并设有安全标志,夜间红灯警示。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办理移动防护设施申请,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验收。
4、吊运、吊装物件时应认真检查绳索、工具的牢固性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物件滑脱,小件要采取其它措施(如采用吊笼、吊斗盛装)吊运。起吊物件下方及附近严禁站人,必要时设监护人。
5、施工材料、工器具等不得放在高处通行道路上,不得堆放在孔洞、平台、屋面等的边缘上和墙上,堆放高度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6、高处作业时,点焊的物件不得移动;切割物件的边角余料、高处施工用料及拆除、运输、传递要有可靠的防坠措施;高处作业人员配带工具袋,高处施工用工器具要有防坠落的安全措施,不得上下抛接物件。
7、高处作业危险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8、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的物件不超过允许载荷,施工用料随用随吊。施工脚手架上堆放材料的高度或荷重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9、模板、脚手架、排架等拆除时,禁止大面积推倒或整体脱落,要有防止大面积脱落、倾覆、掉件伤人的安全措施,拆除区域要划定警戒范围并设有警戒绳,同时要安排专人监护。
10、使用大锤击打物件时,不得使用焊接的铁锤把;打锤时禁止带手套;大锤击打物件的前方不得有人;要有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的安全措施。
11、土石方爆破施工时,要有防止土石碎块飞出伤人的安全措施。
12、吊(安)装、焊接的物件不能及时固定或焊接时,要有防止物件倾倒、脱落的措施。
13、土建砖石施工时,材料的运输和使用要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施工人员在加工材料或配料时,要有材料飞出或工具损坏的碎片飞出伤人的措施。
15、调整重锤式安全门要有防止重锤滑脱伤人的措施。
16、工程试运行进行交叉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必要时设监护人。
四、防人身灼伤、烫伤、烧伤、炸伤的控制措施
1、从事施工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佩戴齐全(按工作性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人员严禁将焊炬、割炬用作照明,严禁用氧气吹扫衣着;严禁将气瓶放在日光下曝晒;切割作业时,严禁将所装气体混合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放在一起,要有一定安全距离,运输气瓶时车厢上不得乘人。
3、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发放、使用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填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动用电、火焊或猛烈撞击;贮存易燃、易爆液体或气体的仓库的保管人员严禁穿用丝绸、合成纤维等易产生静电的材料制成的服装。
4、在井、坑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严禁用氧气作为压缩空气排烟、排灰或当成换气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