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硫酸、盐酸、烧碱等液体的倾倒、填充、稀释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去做,操作时严禁打闹,无关人员严禁靠近。
6、在已运行的燃油区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操作用具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或采取防止产生火花的有效措施,同时,电源应设在油区外,电线绝缘应有可靠且符合防爆要求;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设专人监护,有防火措施;电焊作业时,应有一定的地点停放设备并按有关要求接地,严禁使用漏电的电器设备。
7、不得在制氢系统、发电机氢系统附近从事明火作业或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事先测定该地空气中含氢量,含氢量小于0.4%且办理工作票方可作业。
8、焊接、切割及热处理工作时,要有防止爆炸及金属飞溅伤人的措施;在充氢设备运行区(或氢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热处理工作,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办理工作票,经总工程师及运行单位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工作前,必须先测量空气中的含氢量,低于0.4%时方可进行。
9、在高处进行切割、焊接作业时,应事先清除下方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并设专人监护;在距易燃易爆物距离小于安全距离(5米)范围内工作时,要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0、切割或焊接盛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时,要采取可靠措施清洗干净后再割、焊,且容器盖口必须打开,容器封头严禁站人;在已贮油的油区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油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1、煞制沥青等固体胶结材料时,应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熬完的液体时,要有防止溢(溅 )出伤人措施。
12、电工在制作电缆头时,在熔化锡块、铅块、绝缘胶时,要有防止水滴等液体进入容器,引起熔化液爆炸飞溅伤人措施;制作电头过程中,要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3、不得在燃烧室防爆门、高温高压蒸气管道、水管道的法兰盘、阀门和水位计等有可能受到烫伤的危险地点停留,如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应有防止烫伤及防汽、水喷出伤人的措施。
14、热紧螺丝必须由熟练工人用标准板手进行,严禁接长板手的手柄。操作人员站立的位置应能防止泄出的汽或水的伤害。
15、开启锅炉看火门、检查孔及灰渣门应在炉堂负压的情况下缓慢小心地进行,工作人员应站在门孔的侧面,并选好向两旁躲避火焰的退路。
16、观察锅炉燃烧情况应戴防护眼镜或用有色玻璃遮住眼睛。在锅炉点火期间或燃烧不稳定时,不得站在看火孔、检查孔或燃烧器检查孔的正对面。
17、安全门的调整必须由两名以上熟练工人在专业技术负责人的指挥下进行,并有防止烫伤的措施。
18、锅炉吹管时,应严格执行吹管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吹管场所和操作场所必须设警戒区,统一指挥,设监护人,并严格执行靶旗交接制度。
19、挖井坑时,井内通风良好,如发现瓦斯异常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人员。
20、严禁在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上进行光谱分析;严禁在贮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光谱分析。在室外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光谱分析时,应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止土、石方或其它坍塌、掩埋的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及堆积要有施工方案,严禁采取挖空底角方法施工;挖深坑、深槽、隧道等要根据情况设置边坡、顶撑或固壁支撑,严防冒顶塌方。人员休息要远离坑、井边坡,人员上下坑、井要搭设带防滑条的跳板或靠梯。
2、在深坑及井内工作应采取可靠的防坍塌措施,挖掘的沟道或坑、井四周应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红灯示警。
3、在建、构筑物附近挖土要按规定距离挖掘,并有防止建、构筑物坍塌的措施。
4、在悬崖陡坡上施工时,应系好安全带。
5、石方开挖要有措施,严禁上下层同时撬挖或站在石块滑落方向,施工下方严禁通行并设专人警戒。
6、煤斗被煤堵塞后,不得将箅子拿掉,应使用专用捅条疏通;进入煤斗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捅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专人监护。
倾倒事故的防止对策 建筑材料的堆放高度遵守以下的规定:
铁桶、管:堆高限度1m,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圆木:堆高限度2m,堆、卸时使用垛木器械;
成材:堆高限度4m,每隔0.5m高度加横木;
砖:堆高限度2m,堆放整齐、稳固;
水泥:堆高限度12袋,地面以木板架空垫起0.3m以上;
器材箱、筒:堆高限度横卧3层立放2层,层间加垫,两边设立柱;
袋装材料:堆高限度1.5m,堆放整齐、稳固;
六、防止人身中毒、窒息、射线伤害事故的措施
1、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佩戴齐全。
2、有毒物品、化学物品的搬运、贮存、发放、使用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设专人管理,通风良好。
3、涂料、冷底子油的配制,沥青熬制,油漆调和要站在上风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汽油、煤油、松香水等做为辅料或稀释剂的施工时,要采取措施保证空气流通,预防中毒。
4、进行喷漆作业时,要有防中毒的措施;在密闭容器内进行沥青、油漆、喷漆及其它防腐作业时,安全带要系在仓外牢固可靠处,且设监护人员,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能互相通视,且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016条之规定。
5、在井坑、隧道、深沟内作业先检查其内是否积聚有可燃有毒气体,如有,确认排除后方可作业。严禁进入贮有煤粉的煤粉仓内工作。进入放空的煤粉仓内工作时,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1307条执行。
6、水磨石地面施工时,要有防止草酸中毒的措施。
7、蓄电池等充电、注酸后必须严格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执行,持证上岗。严禁将射源借给无工作许可证单位。射源的运输、保管、存放严格按规程中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七、施工用压力容器的控制措施
施工用压力容器的管理。对现场施工用压力容器(氧气、乙炔气瓶)采购的管理。以供应部门为主,按制度严格管理,做到购置、发放的气瓶安全、合格;回收气瓶及时、无损,瓶帽、减震圈齐全。氧气、乙炔气瓶的使用和管理,以使用单位为主,专人领用和管理。在施工区域包括作业地点使用气瓶,符合安全规程防火、防爆规定。安监部门对氧气、乙炔气瓶的存放、使用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氧气、乙炔气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控制措施
油区、带电区、运行区和重大危险作业区域的管理。在油区、带电区、运行区作业和从事重大危险作业,严格逐级审批制度,安全监察和保卫部门经常检查施工单位落实作业指导的书安全施工措施,监督“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措施的现场实施。在油区作业采取仪器测量油气,防火、防爆安全距离,隔离作业的措施。在带电区采取停电、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作业设监护人等措施。运行区作业,采取设置安全隔离带与运行区隔离,悬挂安全警示牌、标志牌,站岗巡视的措施。重大危险作业有周密的施工组织,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从人力、机械、材料、施工步骤、作业环境方面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九、施工用电控制措施及管理
施工用电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和线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电源分级管理,施工电源箱按“一、二、三”级分类管理,配电箱均使用标准闸箱。现场供电值班室布置临时用电、临时电源系统图,明确标注用电设备型号、容量、线缆负荷面积、计量表及配电箱号。严格执行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检修和恢复送电的工作程序,即:检修程序:办理作业票→断开电源→悬挂标识牌和装设遮拦→验电和接地→检修。恢复送电程序:收回全部工作票→检查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现场及及接地线拆除→电气试验→恢复送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由项目部组织电气专业安装,由工程部门和安监部门验收,电源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项目部的安监部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现场施工用电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保护零线,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对配电盘、漏电保护器定期检验并标识其状态。使用前进行确认。
3、电焊机二次线使用快速接头连接,使用前,进行检查。
4、施工用电线路布线尽可能架空布线或线管布线。
5、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验证安全可靠。每六个月对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进行电气实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有专用配电箱,所带负荷侧应配有触电保安器,所有检修用电均应由专用配电箱负荷侧接线。
7、电热设备应安全可靠,外壳应接地良好。
8、在容器内进行光谱分析时,必须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的第25.5.7条执行。
9、各施工单位所用的电焊机集装箱、铁工具房以及集装箱式的宿舍必须按要求接地,其电源的布设、使用必须满足安全用电的要求。
10、各施工项目开工时,施工电源和生活用电必须符合公司《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
11电源布置安全、合理。采用集装箱式变压器并使电缆直埋,从变压器到用电场地采用统一的配电盘,并标识该盘的功率及已用多少还剩多少,以保证用电的合理和安全。从配电盘到用户中间加统一的配电箱,以便使主缆、次主缆、次缆在主厂房、锅炉间及施工密集的区域统一排列,并不在地面出现。
12施工用电设备和线路的布置符合文明施工标准。安装好的用电设备要求横平竖直;配电盘、电焊机集装箱要求:盘箱内外整洁,外壳接地良好,门轴转动灵活;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采用封闭式,门上锁。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横平竖直。
十、放射性物品的控制措施及管理
购置放射性物品,使用单位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对储存设施、场所进行验收并办理使用许可证后方准进源。运输放射性物品,按国家运输规定进行包装和计量检测,经县级以上有关部门核查后方可运输。自行押运,指派专人、按当地公安部门指定路线及时间运输。储存放射性物品使用专用设源库,按区域设置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现场警戒。使用放射性物品的人员经体检合格,持市级卫生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现场进行放射工作时,事先通知各单位注意放射工作区域和安全区域,在放射工作区域布置安全警戒线和明显的危险标志及报警装置,并派专人警戒。销毁放射性物品,由保卫部门联系公安部等部门进行销毁。发生放射性物品事故,当事人立即通知现场人员离开,同时报告保卫部门和现场经理,采取封闭事故地点区域的果断措施,确保施工现场人员避免受到危害。
十一、工器具的管理
购置电动工器具,有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电工认证标志。使用单位使用电动工器具前经过电气专业人员检验绝缘良好后在使用。购置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有产品合格证,使用单位在使用前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检查、检测电动工器具、风动、手工具、小型机械的完好和安全使用情况,确保操作人员安全和工机具的安全使用。
十二、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为施工作业人员配置完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管理使其正确使用,做到干什么活,佩戴和使用什么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违章作业。
十三、安全标志的管理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现场标志进行策划、布置和维护管理。在施工现场应根据业主要求设置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文明施工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规范化的“五牌二图”。
在不同施工阶段,按每月施工内容定位布置安全标志,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布置各个施工区域的安全标志,做到有施工区域就有安全警示标志;有施工机械、机具,就有安全操作规程牌;有安全标志,就有专人维护管理,使安全标志齐全、明显、有效,时刻提示所有进厂人员遵章守纪、杜绝三违。
十四、交通控制措施及管理
对进厂、出厂运输,厂内运输进行现场交通管理。施工通道保持环通、路面平坦、雨季无泥泞积水,车辆转弯半径合理。道路修复及时,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栏杆、夜间警示红灯齐全。进厂道路和施工道路设置明显的交通及限速标志,指示路牌、警示牌,运输高峰及路面较窄部位设交通指挥。
进厂施工的机动车辆,经车况(机器设备、各转动部位、制动刹车装置良好)检查合格后,发场内通行证。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机动车辆的日常的交通安全管理。
场内运输不超载,安全行驶不超速,对重心较高的物体放置中心合理、捆绑牢固,加垫枕木、楔子塞牢,防止滚动。所有施工车辆每次运输做到安全措施齐全,确保施工现场(厂区)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
十五.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及检验标识
对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进行定期检验,有效控制重大或重要危险因素,保证固定设施、施工设备及工器具安全使用。
定期检验的有:
固定设施:施工配电间、消防设施、放射品库、危险品库、油库、木工加工间。
施工设备:起重机械(轨道式)、施工电梯、卷扬机提升系统、木工加工机械(电锯、电刨)、机加工机械(冲床)、卷扬机提升装置、搅拌站。
工器具:配电箱、开关箱、消防器材、安全帽、安全带、标准化安全设施、漏电保护器、起重卡具、吊钩、滑轮。
按制定的检验标准,对规定实施定期检验的固定设施、施工机械、工器具进行检验,检验形成记录并对实物进行检验标识。
十六.违章违纪现场管理
1.严格控制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
生产管理者违章指挥是构成员工系统失误的主要原因,并且具有鼓励有意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的后效应,对随机失误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要重点控制,主要控制以下六条违章指挥:
1.1指派未经对该项作业安全操作训练并取得合格资格的人员上岗。
1.2要求工人使用无安全保障的设备,或进入无安全保障的危险场所,或强令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
1.3不顾安全准备工作强行提前作业,或者不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擅自决定进行危险作业。
1.4强令超载、超速、超压、超温;超限运行设备。
1.5对作业中的违章违纪现象不予制止、不予纠正、不予教育;默许不安全行为合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