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模板起吊过程中严禁从人顶上过,工作人员不准在吊卸模板下进行工作和行走。
4、人员进入腹板作业后,禁止吊车再对模板进行吊运,必须调整时,在作业人员撤离后再进行调整。
5、拆卸下的模板、材料、工具零件严禁直接向下抛扔,必须码放整齐或放置指定位置。
3.2、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非施工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设置围栏,挂安全网,防止物体坠落伤及人员及财产,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指导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作业时系安全带、戴安全帽,并将安全带在牢靠的架子上拴好,严禁双层作业,确保安全。高空作业不得穿拖鞋、硬塑料底鞋。在醒目位置树立安全标识牌,注明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负责人。
3.3制梁人员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物料由高空坠落;防止人由桥面和模型栏杆坠落;防止钢丝或钢丝绳断、飞、弹;地面电缆线漏电;防止张拉千斤顶飞出或油泵爆炸;防止吊车或高平车出轨翻车;防止模型板翻倒;安排桥梁生产各工种工序时,严防重叠施工,吊运重物跨越范围的下面,不准安排另一工种作业。各工种要相互创造条件,不给下道工序或下一班遗留险情和不卫生状况;发现上道工序或上一班遗留的险情,要及时上报处理,消除险情后再作业。
3.4混凝土拌和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上班前检查拌和系统的设备,检查时,先切断电源开关,检查完毕立即上润滑油脂,试运行;不准人骑跨在设备运转部件上加油,不准将手伸入设备运转处去检查,以防绞伤。
2、拌和系统的设备如拌合机、螺旋机和各料斗内有故障,需要进去修理时,有二人进行此项工作,一人进入,一人在外监护。
3.5张拉作业保障措施
1、张拉作业机具,必须设专人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修及维护;
2、油管必须经过正常油压1.2倍的试压无渗油、无抽头,方可使用;
3、安全阀和油表,要每月检查一次;
4、张拉时,前后保持联系,锚具两端同时给油加压,顶部后方严禁站人,以防崩出伤人;
5、张拉后,钢绞线需要回应力时,两端千斤顶同时回应力放松。
3.6支架、模板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用脚手架、模板、钢架、支架等承重结构经设计检算,所有吊装机具、钢丝绳等经常进行检查,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和安全系数。高空或河上作业,设置安全网,系牢安全绳,戴好安全帽,确保结构物和人身安全。上岗前进行体检和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脚手架搭设牢固稳定,上层施工机具安设稳固。严禁重叠作业。
4、施工用电
1、施工现场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且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Ω;供电线路始端、未端必须作重复接地;当线路较长时,线路中间应增设重复接地,其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2、施工用电应进行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
3、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施工现场电工每天上班前检查一遍线路和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对于损坏的设备要及时更换,同时要查明事故原因;并将检查和维修情况做好记录。
5、电闸箱要有门有锁,防雨、防尘,采用渡塑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
6、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末端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并进行重复接地,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水平距离应为1~3米。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1.3米,少于1.5米,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米,少于1.5米。落地安装时设置地点要平坦,并高出地面,附近不得堆放杂物。
7、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箱体应做电气连接。箱内安装的电气设备,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可靠,触头没有严重烧蚀现象。
8、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漏带电部分。
9、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外壳,金属电器安装板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
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不得超铭牌运行。
11、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的设备的要求,熔体不得削小或合股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12、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13、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功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14、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15、漏电保护器必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对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16、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开关箱内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
17、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经常保持整洁,不得挂按其它临时用电设备。
18、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19、对需要大面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混光用的碘钨灯,灯具的外壳要接零。
20、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灯具和插座混用同一回路时,总数不宜超过25个,其中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21、工作零线截面应按下列规定选择: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相等,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2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3、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做防水弯。室内灯具不得低于2.4m。
24、金属卤化物(钠)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灯具表面。
25、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绝缘包扎。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26、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0.3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不宜小于0.5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27、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28、导线接头采用压接或焊接,接头长度为导线直径的7-15倍,缠绕绝缘胶布不低于3层、搭接宽度为胶布宽度的一半。线路安装时先安装用电设备侧,再安装电源侧;拆除时反之。
29、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接地装置应深埋地下2.5m。
30、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接头采用压接或焊接。
31、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