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爆破前应注意防护危险区内的高压风管、通风管、电线、水管、钢轨等设备。重要的机具及车辆应撤至安全地带。
②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侵入及爆炸不影响的安全地点。
③爆破后必须经过通风排烟才能进入工作面检查,但不得早于15分钟。待认真进行敲帮问顶、危石处理以后可进行其它作业。
④遇有照明不足,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支护,发现流沙或流沙未经处理,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的地段时,严禁装药爆破。
⑤一次放炮禁止使用燃速不同的导火线,任何情况下,都不准使用短于1m的导火线。
⑥火花起爆,一个爆破工一次点燃的根数不宜超过5根。一个人点炮超过5根或多人点炮时应先点燃信号引线。信号引线的燃完时间应比第一个炮眼爆炸时间至少提前60秒,当信号引线燃完时,爆破工不管炮点完与否必须离开工作面。
⑦钻眼与装药一般不得平行作业。
2、瞎炮处理的安全措施
发现瞎眼必须及时处理。处理瞎炮时,应设立警戒区和明显的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在附近做其他工作。
①炮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如果炮眼外的导火索、雷管脚线经检查完好时,可以重新起爆。
b>可用木制工具掏出堵塞物,另装起爆药包重新起爆,或采用聚能穴药包诱爆瞎炮。严禁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c>采用铜制吹风管法处理瞎炮(压缩空气压力不得大于3kg/cm2),此法使用要特别慎重。
d>重新钻平行眼孔装药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不得小于0.4m。
e>对硝铵类炸药可用水冲灌炮眼,使炸药失去爆炸能力,并将拒爆的雷管销毁。
②深眼法瞎炮处理应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外部爆破网路破坏造成的瞎炮,检查最小抵抗线变化不大时,可重新联线起爆。如果最小抵抗线变化较大,应加大危险警戒范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联线起爆。
b>重新起爆时,新炮眼距离原炮眼应不小于2m。
c>如果采用导爆索起爆硝铵类炸药时,可以用机械清除附近岩石,取出瞎炮中的炸药。
d>采取硝铵类炸药时,如孔壁完好,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所用炸药失效。
三、人工挖孔桩爆破作业安全操作技术交底
1.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逐孔全面检查各项施工准备工作,逐级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和
,使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思想上、组织上、操作上得到落实。
2.爆破作业人员必须受过爆破技术训练,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安全规则,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方可参加爆破工作。
3.将进行爆破施工的桩孔严密覆盖,严格控制飞石。孔桩爆破开挖,严格按爆破设计和《爆破安全规程》操作施工。加强爆破震动监测,根据监测和地质情况及时调整爆破参数,保证爆破安全。
4.装药期间禁止闲杂人员在井下,禁止烟火。禁止一边打眼一边装药。严禁沿残眼打眼。
5.布孔、装药、联线、覆盖、起爆均由爆破员完成。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记录。
6.雷雨天停止爆破作业。
7.人工挖孔桩爆破采用电力起爆法。
(1)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同批产品,电雷管的电阻值相差不得超过0.3~0.8欧姆。
(2)使用前每个电雷管必须导通并测试电阻值。
(3)网络采用串联联接。
(4)不得采用祼线。
(5)与起爆电源联接前,必须测出全线路的总电阻,总电阻必须与计算机相符,否则必须检查。
(6)每一连接点必须联结牢固,绝缘良好。
(7)必须听从指挥员的口令,才能将主线与起爆电源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