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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作业及设备使用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5日
1 各种机械要有专人负责维修、保养,并经常对机械的关键部位进行检查,预防机械故障及机械伤害的发生。
2 塔吊、龙门吊安装时基础必须稳固,吊装机械臂下不得站人,操作时,机械臂距架空线要符合安全规定。
3各种机械设备视其工作性质、性能的不同搭设防尘、防雨、防砸、防噪音工棚等装置,机械设备附近设标志牌、规则牌。
4 车辆服从指挥,严禁酒后驾驶车辆和操作机械,车辆严禁超载、超高、超速,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设备使用或设备超负荷运转。
5 机械设备在现场应集中停放,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
6设专人对机械设备、各种车辆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7 起吊设备时,严禁起吊超过规定重量的物件,不得用来运送人员。其中吊装的钢丝绳,定期进行检查,凡发现有扭结、变形、断丝、磨损、腐蚀等现象达到破损限度时,及时更新。
8起重机械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任意调整和拆除。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检查项目符合有关规定。
9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a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专职人员担任;作业前,应对起重机械设备、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极其他建筑物和吊重物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吊装方法。在进行起吊作业时,必须设有专人指挥,不得脱岗、串岗。
b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起吊: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时。
2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时。
3吊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时。
4重量不明、无指挥或信号不清时。
c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进行停机。
d不得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起吊重物时,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e起重吊装物件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机,不得带荷自由下落。
f起吊作业时,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
10起重吊装用的钢丝绳,其安全系数必须符合下表规定: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
吊索(无弯曲时)
6
手动起重设备
4.5
捆绑吊索
8
机动起重设备
5
载人升降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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