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4年冬季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全生产各项目标顺利完成,认真吸取各地近期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贵州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部署及盘县交通局对道路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决定在全县道路施工项目范围内开展道路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14年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基础上,全面排查各通村、旅游、二级道路施工建设单位事故隐患,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我局必须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够威、够硬、够严、够细”的要求,狠抓隐患治理整改,推进道路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道路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局面。
二、组织领导
成立道路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交通建设管理所所长担任组长,交通安全质量监督所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xx、xx、xx等技术人员组成。
三、排查内容及整治措施
(一)排查主要内容
在继续落实盘县交通局2014年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顿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施工单位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安全
、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环节。具体包括:以危险地段、较高挡土墙施工、临时防护、施工设备为重点,道路交通、相关工程及设施,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内容为:
1、施工单位对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是否做到专职专责和履行安全管理任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际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危险路段、危险桥梁等是否符合车辆安全通行和施工。
3、工序交接的验收情况。
4、施工运输设备安全管理情况。如工程运输车辆,挖机,压路机等是否履行检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施工道路标志标识、危险地段警示等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6、临时驻地用电、用火、施工现场用电等使用情况,做到防火、防电、防毒。
(二)整治措施
对施工现场存在以上各项问题的,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录入不良行为记录;停工整改的项目必须经业主及项目部逐项复查合格后方允许复工,复查仍不合格的,从严处罚。
四、排查时间
本次排查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开始至2015年2月10日结束。排查工作应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一同开展,由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并对排查结果进行跟踪,落实整改。
五、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盘县2014年道路建设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对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根据排查工作分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时完成排查工作任务。
各部门要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和施工单位管理原则,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2014年2月11日前报交通局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施工单位要安排排查工作内容认真进行自查整改,全面清除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工作落实、检查细致、严格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严格按照整治措施的要求进行整改。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检查不到位、走过场或因检查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