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措施制定目的
为贯彻落实公司、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预防发生事故,确保作业安全,为工程顺利施工创造条件,特制定如下防高空坠、抛落安全措施。
二、高处坠、抛落的概念
高处坠、抛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抛落造成的伤亡事故。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抛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三、高处坠、抛落的主要类型
1、因被踩踏材料材质强度不够,突然断裂;
2、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踏空、失稳;
3、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稳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坠落;
4、基坑土方边坡塌方,造成坑边人员随坍塌土方坠落坑中等。
四、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部位
事故类型 | 序号 | 发生事故的主要部位 |
高 处 坠 落 | 1 2 3 4 5 6 7 | 从脚手架坠、抛落 从垂直运输设备坠落 从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坠落 从安装中的构件上坠落 从楼面、屋顶、高台等临边坠落 从机械设备上坠落 其他:滑跌、踩空、拖带、碰撞等引起坠落 |
五、高处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1、通过学习、教育让操作人员提高危险源的识别能力和危险防范能力;了解操作环境内存在的危险因素;掌握如何躲避危险和减少伤害。提高危险防范设施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整齐、轻便,严禁穿硬塑料底等易滑鞋、高跟鞋,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临边及洞口围护等,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抛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将其撤除或加以固定。
6、进行悬空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点并正确系挂安全带;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7、在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用具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使用必须正确。
8、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9、施工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攀爬脚手架、跨越阳台,在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行走。
10、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相互打闹,以免失足发生坠、抛落危险。
11、高处作业时,所有物料应该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万不可妨碍通行。
12、高处拆除作业时,对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保持作业走道畅通。
13、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1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5、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六、临边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离基坑边坡50CM位置按防护栏杆搭设要求设置绕基坑一周连通的防护栏杆,栏杆上加挂安全网封闭围护,并在醒目位置和人员经常通过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护栏杆按2m间距设置栏杆柱,并在转交处加密;栏杆柱采用钢管打入地面以下50CM~70CM深;栏杆接长采用搭接方式,搭接长度大于1米,并用3个扣件紧固;所有防护栏杆表面喷涂黑黄警示漆。
2)地下室施工阶段,按上下基坑人员数量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扶梯,扶梯搭设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并保证安全、稳固。
3)首层墙高度超过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网一道。
4)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5)井架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隔封闭。
6)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7)外脚手架转角处两侧各竖立一片脚手片绑扎牢固,作为外架端头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