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技术>> 建筑施工>>正文

运输顺槽过无炭柱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20日
6、开口必须按生产科给定的位置开口,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因特殊情况需改动时,必须经生产科允许后方可。
7、开口前必须先进行配风,无配风不准开口。
8、开口前必须将开口附近的各种设备掩盖好,防止放炮崩坏。
9、开口前必须对开口点处备好双抬棚。
二、贯通措施:
1、两巷相距20m时,必须停止一头作业,停掘的工作面不准停风。
2、每次打眼前必须先打探眼,探眼深度不得小于5m,探透后采取少打眼,少装眼,零放炮或用镐创等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方法。
3、放炮前必须对停掘的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0%时,不得放炮。
4、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负责指派专人在警戒线外设置警戒。警戒人员由班组长或放炮员亲自接送。严禁用电话线联系的方式。
5、贯通前必须对被贯通地点的支架进行加固,贯通点的支架必须达到设计的要求。
三、通风、瓦斯
1、风筒严禁在行人侧吊挂要吊平、吊直,风筒末端距工作面不准大于5m。
2、风筒管理必须做到“三不让”,即不让风筒落后工作的距离5m。
3、在正常工作中,如风筒突然断开,大破裂影响到正常供风时,瓦检员必须及时通知受影响的人员撤出,并进行更换。在更换过程中必须注意检查瓦斯积聚情况,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0%时,则采取瓦斯排放措施。
4、吊挂风筒必须由外向里进行,逐节连接,逢环吊挂。
5、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风机,确需停风时,必须按矿长签发的停风计划进行。
6、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瓦检员必须通知工作面撤出人员并在巷道口2米处设置醒目的棚栏,禁止人员进入风区,并向矿值班室汇报。
7、瓦斯检查员必须在工作面交接班,无空班,无虚报瓦斯。
8、瓦斯检查必须做到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9、瓦斯检查员在交接班时,必须向接班人员就本班工作内容,瓦斯检查情况和重点问题以及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向接班瓦检员逐一交待清楚,并请接班瓦检员在瓦斯报告单位,班末把瓦斯报告单交接给调度室,并重点情况做详细的口头汇报。
10、在下列情况下瓦检员不准离岗:
⑴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未处理完;
⑵排放瓦斯未结束;
⑶局扇无计划停风,未查明原因和进行处理的;
⑷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
⑸发现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
11、瓦检员每班接班时,必须对局扇1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循环风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当班跟班矿长、队长处理。
四、打眼、爆破
1、打眼前首先必须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固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
2、打眼前必须做到“三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手巾露到衣领外。
3、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4、在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打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⑴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或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0%时;
⑵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除外)
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漏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但不准报出钎杆并向矿值班室汇报,听候处理,施工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⑷供水管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⑸钻孔突然与东空区或巷相透时;
⑹其它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6、炸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领取,并迅速背往工作地点,不得在不安全地点和人多处逗留。更不许背着炸药进入机电硐室或将炸药电管与电器设备放置在一起,运送时炸药电管分放。
7、从地面向井下乘罐运送爆破材料前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乘罐时除炮员外严禁搭乘与此工作无关人员。
8、炸药电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并加锁。
9、爆炸材料箱必须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放置在挂有电缆或电器设备的另一侧
10、放炮时,必须爆炸材料箱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从成束的电管中抽取单个电管时,必须将成束的电管归好,拦住前端脚线将点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2、装配引药必须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附近进行,必须防止电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严禁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13、电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4、装药时必须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连,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15、必须采用正向装药如附图,严禁采用反向装药。
16、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2,并使用水炮泥。
17、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等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8、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换牌制”,放炮期间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自动报警瓦斯检测仪。
19、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必须清点人数,在通往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在警戒线以外设置警戒线,比实行接送制,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20、放炮员发出放炮信号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21、放炮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22、拒爆、残爆处理: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原炮眼0.3米以外另打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镐创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卷中拉出电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向下一斑放炮员交代清楚。
23、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在等5分钟,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原因。
24、放炮距离、躲炮距离、警戒距离。
⑴巷道拐一个死弯,距工作面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⑵直线放炮距工作面75米以外的安全档内。
25、放炮母线必须随放随挂,放炮钥匙放炮员随身携带,每次放炮后必须立即拔出钥匙,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五、临时支护、出货措施:
1、放炮结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后,首先必须先打前探刹杆,刹杆下架设横木梁(木梁长度不得小于棚梁长度)然后用两根金属摩檫支栓或单体液压支柱支设牢固。
2、找掉工作面的浮块。
3、检查煤铲及与之相连的钢丝绳,牵引棍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不得使用。
4、出煤时,必须由外向里进行,并用镐将煤块勾出。
5、出煤期间,将煤铲及牵引棍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精力集中。发现异常情况,将牵引棍立即取出,操作时,两人必须侧身。
6、严禁持牵引棍人员骑在溜槽上牵引,壁虎许保持与溜槽适当的距离。
7、当撬铁到达溜子边缘时,持牵引棍人员必须立即从溜槽中取出。
8、出煤期间必须进行洒水消尘。
六、支护措施:
1、架棚前必须设置工作台,并保证工作台稳固。
2、若下帮腿窝不在底板岩石上时,则必须加垫块,长垫块长度不得小于200mm,宽度不得小于100mm,厚度不得小于50mm,防止柱腿下沉。
3、架棚时,严格按中心腰线施工,要做到高低一致,金属网铺设均匀,孔孔相连,两帮整齐,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相互协调,不准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柱腿必须紧靠梁上的档板。
4、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扶正,更换。
5、严禁空顶,冒高在0.3米以上用密背板刹严,冒高在0.3米以上时,用木垛接顶。
6、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迎山角度根据施工巷道实际坡度确定,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
(七)、防尘、隔爆措施
1、运、回两巷每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所有运煤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管路末端与工作面迎头的距离不准超过50m。
2、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点及前后2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帮,装运煤时必须洒水消尘。
3、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掘进巷道至少每日冲刷一次,并保证巷道内没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
4、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5、隔爆水袋应设在直线巷道内,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6、水袋水量不低于200升/平方米,水棚间距2米,棚区长度不小于20米,水袋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毫米。
7、吊挂水袋的挂钩,采用斜钩相向吊挂。
八、过断层、褶曲等地质变化带顶板管理措施:
1、及时支护尽可能缩短顶板及两帮暴漏时间,减小顶煤层付扰曲离层,提高顶板的稳定性。
2、要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放炮中顶板难以控制有冒顶危险时,改用手镐方法掘进。
3、减小空顶距离及时架设临时支架,永久支护必须紧跟工作面迎头。
4、严禁空顶作业,当顶板发生抽冒时,必须打好撞楔,巷道冒落部分应用木垛接顶。
5、巷道临近构造区时,必须加强瓦斯的检查,以及断层水的疏排工作。
九、防治水、探水措施:
1、探水眼的布置采用扇形布置如附图,探水眼深度不得少于3个,深度不得小于60米。进度不得超过30m
2、因邻矿已开采多年,积水情况不详,因此本施工地点必须加强探水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当掘进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川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出现压力水钱且水质浑水色发浑,有臭味,有害气体增加等,其中一种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并报告矿值班室,立即撤出人员。
4、当发生透水事故时,则应立即有组织地按避灾路线迅速撤离险区,以最短的路线和最快的速度撤至地面,切勿进入独头巷道,当发现有害气体逸出时,应立即佩戴自救器。
5、当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硐室内,拐弯巷道或其他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牢棚梁、棚腿或其它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冲走。
十、机电设备管理措施:
1、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供电。
2、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3、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收电制度,并挂有“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作业人员有权摘掉警示牌。
4、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
5、开、停运输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
6、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不准作业。
7、更换大件设备时,必须预测起吊梁及连接件的承载能力,作业人员必须避开起吊期间大件突然下落伤人的位置。
8、运输机的机头,机尾必须打压溜柱。
9、紧链时必须用紧链器。
10、交岔点如不能有正常行人道,需横跨输送机时,必须设置行人过桥。
十一、监控设备管理措施
1、安装电气设备的同时,必须安装齐全的监控设备。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必须取自被控电源的负荷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3、监控分站必须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无临水进风巷道中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4、甲烷传感器必须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避不小于200mm,不得悬挂在风筒同一侧,禁止用新风直接吹甲烷传感器。
5、甲烷传感器距工作面5米设置,距回风流中全风压巷道10米—15米设置,见附图。
6、瓦检员每班必须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以较大者为依据,将检查结果汇报矿值班人员。
7、甲烷传感器的移动由瓦检员负责,严禁擅自停用。
8、甲烷传感器的设置,维护、更换,由当班电气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