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建设和生产都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水时要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① 探水前应加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以免压力水冲垮岩壁和支架。
② 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 探水地点或附近要安设电话。
④ 打钻过程中,如发现岩矿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加以及顶钻等异状时必须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要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撤人,并采取应急措施。
⑤ 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压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线路。
⑥ 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取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⑦ 工作人员要熟悉透水预兆,当发现透水预兆或发生大量涌水,应立即报告调度室,采取措施,或安全撤退。
⑧ 根据矿山水文地质条件,设计考虑在井下运输石门平巷和泵房、变电所通道内设置防水门。
⑨ 对井下职工做好防治水知识教育及有关技能培训。建立突发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并进行技术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总体能力,将重大安全突发事故的危害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