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局野外作业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校野外化探施工作业的实际情况,对我校野外化探施工作业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作如下规定:
1.项目负责 是项目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对项目生产的设备安全、人员安全、生产生活安全等全面负责。项目负责对项目的
、安全检查和整改、安全事故的上报和处理全面负责。
2. 是班组的安全员,实行一岗双责。
3. 项目负责及安全员负责执行《安全生产协议》的各项条款。
4.项目组要保障安全器材及设施齐全有效、劳保用品齐
全到位。
5. 项目组要保障警示标语醒目。
6.严格按照化探规程施工,记录明确,样品摆放正确、整齐,妥善保管。
7.保持良好的周边社会关系,预防各种意外。
8.做好防雷、防汛、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预防。
9.注意饮食饮水安全。
10.严禁喝酒上班;严禁工作中不穿工作服、工作鞋;严禁违章驾驶;严禁事故虚报、瞒报。
11.发生受伤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治疗、报告和保险报案,有伤口必须在正规医院打破伤风针;对生病职工要第一时间确诊和治疗,不得麻痹大意。
12.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华勘局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3. 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主 管: 2640
项目安全责任人签字:
现场安全员签字:
保 校
20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