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施工中临时结构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临时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合格后方可使用。
⑹石方开挖,严格按施工规范进行,炸药等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保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订的安全法规。
⑺工地修建的临时房屋、架设照明线路、库房,都必须符合防火、防电、防爆炸的要求,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安全避雷设备。
⑻占道施工时,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或隔离物。
3、安全管理制度
⑴安全管理
a、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b、教育工人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d、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e、安全检查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f、班组“三上岗、一讲评”活动
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对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g、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⑵施工用电
a、支线架设: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材料予以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b、现场照明:一般现场所采用220V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灯具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导线有绝缘体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c、架空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
⑶各类工程施工机械安全措施
a、机械部对工地所有机械统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b、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c、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规程证操作机械。
d、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
e、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范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⑷工地现场施工
a、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醒目的安全标志服、工作帽。
b、工地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
c、严禁工作人员在路上乱走动。
d、石方开挖爆破施工要严格控制用药量,确定爆破危险区,起爆前,必须设专人维护控制行人及交通,设置明显的爆破警戒线,防止人、畜、物或其他设施受到危害和损坏。出现哑炮后,一定要待有效爆破时间后再开放交通,爆破人员方可予以排除。
4、
络
络由项目经理牵头负责,由安全主管、总工程师分管共抓。安全主管具体进行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总工程师分管工程科,从技术方案角度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项目经理通过安全工程还要建立安全合同和分包安全员责任制度,并由他们去抓好班组长和兼职安全员,将安全生产落实到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