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严禁施工人员带火种上山,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不使用明火。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使用。
3、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 焊、割作业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做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经行焊、割作业。
5、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一起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7、 施工现场采用发电机发电,须用钢管设置防护,外挂防护网;油料设有专人看管。
8、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市建委<<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器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