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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装载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29日
第六节 砼浇注
1、 砼搅拌严格按配合比,并严格控制水灰比,搅拌时间不低于90s。
2、砼浇注时应均匀对称并观察支撑情况,发现松动及时加固,严防挤模造成偏差。
3、选派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振捣,砼每浇注厚度300mm,必须进行振捣,确保振捣密实;浇筑砼严禁出现蜂窝、麻面、狗洞和跑模现象;模板跑浆处及时封堵。
4、振捣人员必须坚持:①不能贴着模板振捣。②震动棒要插入下层混凝土50~100mm,每次移动350mm。③快插慢提,应对称浇筑,直到砼面出现一层薄浆为止、不冒气泡为宜。
5、两分层的合茬处必须浇满、振实。
6、硐室浇注完毕8小时后拆模,拆模后应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一周,每班洒水养护不少于两次。
7、拆模后立即将梁窝盒拆掉,并及时进行校验,不合格的及时整改。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总体要求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工程管理制度,认真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执行。
3、利用班前会对职工进行 ,对各工种考核,持证上岗,不合格不准上岗。
4、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用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施工前认真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使每位职工都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做到心中有数。
6、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及时限期定人整改并检查落实。
7、脚手架的架设必须牢靠,作业人员在脚手架上的操作台上施工时必须使用保险带并生根牢固。
8、装有物料的吊桶不得乘人,严禁用底卸式吊桶升降人员。
9、排矸时矸石不要装得过满,吊桶装矸系数为0.9。
10、严格执行《巴彦高勒矿井主井井筒掘砌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巴彦高勒煤矿主井井筒基岩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节 火工品、爆破管理
一、)打眼:
1. 每次打眼前要严格执行敲帮制度,敲掉井帮浮矸,并将打眼工具检查一遍,保证部件齐全、完好。
2. 在下列情况下不得打眼:
⑴作业场所有瞎炮未处理。
⑵工作面装药时。
⑶工作面有安全隐患未排除。
3. 按中心线和爆破图表定眼位打眼。
4. 打完眼将工具、设备提升上井并摆放整齐。
二、)装药联线:
1. 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照放炮说明书进行装药、放炮。
2. 放炮必须使用煤矿许用水胶炸药、毫秒延期电磁雷管。
3. 装药时要垫加座底泥并用封口泥。座底泥长度50mm,封口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 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在场地完好、避开电器设备和导电体的地点进行。
⑵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⑶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⑷电雷管必须由药卷顶部插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⑸装药前,必须先用压风吹尽炮眼内泥浆,在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各药卷间必须彼此密接。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提升设备、电气设备及其他导电体相接触。
⑹采用正向装药结构,一次打眼必须一次装药起爆。
三、)放炮注意事项:
1. 严格控制周边眼眼距,严格控制打眼角度。
2. 放炮员必须由持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
3. 雷管和微电桥按电阻值分组,同时一次使用的雷管电阻差不得超过0.2欧姆,防止丢炮、瞎炮。
4. 放炮电缆每次在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通电,放炮后短接,放炮电缆在吊盘要设有带锁的断路开关,井口设有放炮专用开关盒,并上锁,工广内设有专用火工品制作间,火药箱均需上锁,所有与放炮有关的钥匙必须由放炮员专管。
5. 联线采用串并联网络,每组串联的雷管数应大约相等。
6. 井下放炮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三人连锁(班长、放炮员、瓦检员)”并做到:“人、牌、网”三警戒和一炮三遍哨。
7. 放炮前,班队长应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且有警戒牌、网。
8. 放炮前,班队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且接到各警戒处返回的已设好警戒的信号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接到放炮命令,放炮员必须先发出放炮警告,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9. 放炮后,至少等30分钟且炮烟吹散,方可由放炮员和班队长一道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险情立即处理。未经放炮员、班队长同意,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放炮地点迎头作业。
10必须使用煤矿许用起爆器放炮,严禁用其他方式起爆。
11.装配引药,线路连接和检查、通电起爆等工作只准由放炮员操作,严禁其他人违章操作。
12.放炮后及时将放炮母线扭结短路。
13.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装药放炮。
⑴工作面井帮有安全隐患⑵炮眼内发现异状⑶温度骤高骤低等异常现象。
14.严禁放明炮、糊炮、空芯炮。
15.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解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 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1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接清楚。
17.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线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风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炮眼。
⑷爆炸后,放抱员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泥土,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拒爆处理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8.必须具有完好的测氧仪和瓦斯检测仪,并设专人在迎头测瓦斯和氧气含量,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十五、火工品管理: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运送,炸药应由放炮员运送或在放炮员的监护下由其他人运送。
2.电雷管、炸药必须分别放在耐压和防静电、抗冲撞、防震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现场每班实际使用的爆炸材料由班长核定签字,未用或用剩余的炸药和电雷由放炮员当班交还炸药库。
第三节 顶板管理
1、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及爆破后进入工作地点,首先要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活矸,对于找不掉的可采用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以支护;
2、找顶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要保证后路安全畅通;找顶工作应从有支护的地点开始,从外向里,进行找板顶,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地点不准同时进行其它工作;
3、找顶工作应有两名经验的工人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观察顶板的人应站在找顶人员的侧面;
4、敲帮问顶时,若帮顶敲击时发生“咚”的声音时,就立即找下去,要顺着裂隙层理慢慢进行,不得硬刨;
5、掘进工作面靠近迎头10m范围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对爆破崩坏不正规的支护首先要进行修复,修复后方可进入工作地点进行作业。修复支护时必须先检查帮、顶,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6、巷道过断层或顶板破碎时,必须加强支护;
7、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发现不合格的支护材料或不合格的支护,及时更换处理;
8、每班班前、班中、班末,班队长应亲自巡视后路,搞好顶板和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9、外层支护要紧跟迎头,空帮空顶距离不得大于600mm。
第四节 通风管理
1、局扇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停开。
2、局扇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实行“三专两闭锁;
3、局扇风筒应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迎头距离岩巷不大于8m,煤半煤岩巷不大于5m;以保证迎头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超过3%。
4、每班瓦斯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若发现瓦斯超限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并组织撤人;
5、在使用局部通风机进行通风的掘进工作面,无论工作或交接班时、都不准停风;
(1)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2)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当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或人工开动局扇通风;
(3)若停风区中瓦斯,二氧化碳度1%、1.5%时,必须制定专门排放措施;
 (4)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5)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严禁爆破;
6)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局部瓦斯积聚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7)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8)掘进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方可送电启动;
6、严禁无风或微风作业,并做到停风既撤人,
7、杜绝电器失爆,消灭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并做好瓦斯煤尘管理与监测;
8、必须采取湿式凿岩、冲刷岩帮顶、水炮泥、爆破喷雾、装煤(岩)洒水、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第五节 机电管理
1、施工现场配备的各类配电箱,必须防雨、雪并加锁,必须具备漏电保护。电器及线路、接头等要保持良好绝缘,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加强吊挂系统的严格检查,对提升容器、连接装置、天轮、钢丝绳及提升各部位要定期检查。井筒施工时保证各通讯、信号畅通准确无误。绞车房要做好施工标高位置标识,避免蹲罐及过卷事故。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必须验电,严禁带电作业。
4、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
5、存在下列问题的设备电器不得下井: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及螺丝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4)喇叭追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与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的防爆合格证;虽有合格证但检查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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