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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顺槽绕道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3月31日
八、掘进工程质量
掘进质量
1.每班配备质量验收员,全面验收工程质量。要求当班验收员要尺量、上线、打孔抽验工程质量。
2.施工前,必须对支护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
3.巷道设计断面偏差,合格:净宽偏差,中线到任意一帮距离偏差0~+150mm,净高偏差,腰线至顶、底板距离偏差范围0~150mm;优良:净宽偏差范围,中线到任意一帮距离误差0~+100mm,净高偏差,腰线至顶、底板距离偏差范围0~100mm。
4.严格控制中线,眼前画出轮廓线。做到准、直、平、齐,准确掌握打眼角度和深度。                                                                                                                                                                                                                                                                                                                                                                                                                                                                                                              
5.认真对上班掘进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小于设计的必须及时处理,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6.锚杆安装规格允许偏差:锚杆构件齐全,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杆体无动现象。钻孔深度允许偏差0~+50mm,锚杆方向应符合规程规定的角度,锚杆方向与井巷轮廓线(或岩层层理)角度≤15º,锚杆外露长度规定托板以外≤50mm,间排距允许偏差±100mm。
7.锚杆锚固力不小于90KN(28MP),扭矩不小于100N.m。
8.树脂药卷不过期,按规定安装,搅拌时间不小于20~30秒。
9.联网要合理搭接,按要求相联,紧贴顶帮。
10.严格按规程规定要求施工,不得空顶作业。
11.临时轨道铺设质量要求:
临时轨道轨距误差不小于5mm、不大于10mm,轨道接头间隙不超过10mm,内错差、高低差不大于5mm,水平误差不大于10mm。
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
无杂拌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
九、安全技术措施
㈠ 顶板管理
1.开口处顶板管理
⑴ 开口前,首先要加强开口处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符合要求后再开口施工。
进行临时支护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临时支护必须及时有效,严禁任何人进入空顶区。临时支护必须及时支设。
⑶ 施工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
⑷ 敲帮问顶者所用工具必须合格,操作程序正确,注意力要集中并保持退路畅通。
⑸ 打眼、装药、打锚杆前,先由班组长亲自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帮顶活煤矸,确认无危险后,方准其它人员作业。
⑹ 跟班队长要做好帮顶围岩监护,作业人员随时观查顶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顶压较大,节理发育,顶板破碎时,要缩小锚杆支护排距,紧跟窝头打设,并及时紧固,如高顶、片帮严重可打设2~3根超前顶锚杆。
通风瓦斯管理
1.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专人看护、挂牌管理,采用“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连续供电方式,并应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开关处悬挂专用设施标志牌。
2.严禁无计划停风,无论有计划停风或无计划停风,看风机人员必须及时向队部值班室和通风科汇报。
3.工作面严禁随意停电停风,如需停电停风,应先办理好有关手续方可进行。
4.风筒出风口距离迎头不得大于10m。
5.如风筒脱节或破损漏风时,必须立即处理,保证工作面风量。
6.严格瓦斯检查,发现瓦斯超过1%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出工作面,待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作业。
7.瓦检员检查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必须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做好记录。由通风部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瓦斯排放,队组跟班队干、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在通风部领导下同瓦检员一起协调配合排放瓦斯。
8.瓦斯传感器吊挂使用专用吊钩,挂设在风筒对帮,距帮不小于200mm,距顶不大于300mm。
9.传感器挂设要避开顶板淋水区域,掘进时,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防止损坏传感器及线缆。
㈢ 探放水管理
1.掘进期间要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探放水原则。
2.打钻时,如钻孔内水压突然增大,煤岩松软,片帮、来压、夹钻等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3.发现异常征兆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施工中发出有透水征兆,如工作面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出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调度室,如情况危急,必须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4.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如因涌水来势凶猛,现场无法抢救,或者将危及人员安全时,井下职工应迅速组织起来,沿着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安全通道,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机电管理
1.电气设备司机必须熟悉电气设备特性,并持证上岗。
2.不得带电搬迁电气设备和处理电气故障,设备运行完毕,将开关打至零位并挂停电牌。
3.无论在何处停电,必须挂好停电警示牌,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
4.接电源前,所有机电设备要符合机电质量标准,杜绝失爆现象。
5.各机电设备进行现场交接班检查制度,有问题必须现场处理,问题交接不清不准离开现场。
6.检修维护工必须精通业务熟练本工种岗位作业标准,做到“三知”、“四全”。“三知”:知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四全”:会操作、会保养、会维护、会排除一般性故障。
7.用作生产的各设备、设施、配件要合理使用,不挪作他用或人为损坏。
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放炮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并严格执行公司、矿制定的火药领退制度,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的交回火药库。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3.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4.一个掘进工作面严禁同时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运送,炸药由放炮员或在放炮员监护下由他人背送。领取的火药、雷管要分箱加锁保管,领取火药后,背药和背雷管人员行走保持10m以上的距离,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背送火药人员行走中要注意避免接触电缆和金属导电体,严禁用矿车、皮带机、运煤机运送火药和雷管。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每孔装药量不得超过150g;b、炮眼必须封满炮泥;c、爆破前,必须在爆破地点附近洒水降尘,并检查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爆破;d、检查并加固爆破地点附近支架;e、爆破时,必须站好岗并有班组长在现场指挥;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8.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⑴ 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⑵ 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⑶ 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⑷ 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出水象征、透老空情况时。
⑸ 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9.放炮前,班组长负责派人切断工作面电源,将所有人员必须撤至警戒线以外有遮挡的安全地点。
10.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方可进入迎头,必须由爆破工、 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再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                                                             
1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 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⑷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2.警戒线直线距离不得小于100m,并有遮挡的安全地点。有直角拐弯时,拐弯后不得小于50米。(附图)
文明生产管理要求
1.巷道文明生产做到“三无”即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三成线”即风筒成线、轨道成线、风水管电缆成线;“五不漏”即不漏风、不漏液、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水;“五有”有消防沙、有消防管路、有降尘系统、有垃圾箱、有记录。
2.巷道内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100mm;浮煤( 矸)最大厚度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水沟保证畅通。
3.工作面开关要摆放在专用架上,集中摆放整齐,架高300mm。
4.所有设备表面必须清洁干净,设备无渗漏。
十、避灾原则及说明
避灾原则
1.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后,井下受威胁人员应尽可能把爆炸所发生的具体地点和大致地段报告给矿调度室,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戴好自救器,在本班班长(班长不在由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的组织与带领下,迎着新鲜风流方向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2.发生火灾事故时,迅速查明火区范围,作业人员应视灾情大小,首先利用现场器材进行灭火,同时电话汇报调度室,若无法灭火时,由跟班队干或班组长组织撤出受火灾威胁的火区下风流的一切人员,人员在撤退时应戴好自救器,应逆风沿避灾路线撤退,并迅速撤到新鲜风流巷道中。
3.发生水灾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通知附近地区所有人员撤离灾区。撤离时注意往无水危胁高地撤退,沿预定的避灾路线出井。
4.掘进工作面及交叉点掘进过程中发生冒顶事故时,跟班队长负责人首先确定冒顶事故的性质、范围,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向调度室汇报情况。
5.其它地点发生灾害时,根据矿调度室指挥,按指定路线撤退。
㈡ 避灾路线
遇火灾、顶板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避灾路线:工作面→100101运输顺槽→一采区集中运输上山→一号联络巷→井底车场→副斜井→地面。
(附图)
队组要在班前会上认真学习此措施,跟班队干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本措施如有遗漏或与《煤矿安全规程》抵触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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