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挂梯构造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附录。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1.8m,见JGJ80一91附录。
5、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构造形式参见《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附录。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见JGJ80一91附录。
6、钢屋架的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屋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对千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梯形屋架应在两端,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材料可选用原木,踏步间距不应大于40cm。
2)屋架吊装以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