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实验小学周边道路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澄江路以北,君巫路以南,为实验小学北校区的周边配套道路,包括前A、B、C三条路。其中A号路(C号澄康路-君巫路)工程西起C号澄康路,向东过实验小学北出入口后,改向北至君巫路,道路全长290.184m;B号路(C号澄康路- 通湖路)工程,西起C号澄康路,东至通湖路,道路全长285.130m;C号澄康路(君巫路-澄江路)工程,北起君巫路,南至澄江路,道路全长474.272m。
A号路(C号澄康路-君巫路)工程,沿线主要相交道路为C号澄康路和君巫路。道路宽度为16m,单幅路型式,路宽16.0m=11.0(机非混合车道)+2.5m(人行道)*2。
B号路(C号澄康路-通湖路)工程,沿线主要相交道路为C号澄康路和通湖路。道路宽度为11.6m,双幅路型式,路宽11.6m=3.6m(南侧已建原小区道路)+2.0m(绿化带)+4.0(北侧新建机非混合车道)+2.0m(新建人行道)。
C号澄康路(君巫路-澄江路)工程,现状澄康路为水泥砼路面,单幅路型式,老路机非混合车道宽度为7-7.3m,西侧为现状人行道,局部有停车位,东侧CK0+360-CK0+460为现状人行道,其余路段没设人行道。
建设单位:江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
设计单位:江阴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江阴市澄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阴市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二、安全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三、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江阴市安全文明工地
四、安全监理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安全文明监理。
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提供的安全监理范围主要包括从施工阶段开始到工程全部竣工结束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并做好安全文明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安全监理文件的编制
(1)编制的监理规划中应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并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2)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
(2)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格;
(4)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3、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险方案的主要内容
(1)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是否符合安全强制性标准要求;
(4)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临时设施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方案;
(6)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对于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符合工程建设的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并应将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监理的主要工作。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等进行定期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5、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1)参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资料管理和江苏省建设厅第四版监理表式要求,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报审使用A3.9表;分包单位资质审查使用A3.6表;监理通知单和整改回复单使用B2、A5表。
(2)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3)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和安全监督部门。
(4)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资料中。
(5)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五、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
;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工作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1)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2)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3)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4)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5)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临时用电:
①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②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③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④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⑤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⑥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