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古建筑的基本情况及环境情况,是设备选型重要依据,是保障系统可靠运行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4.地理与人文环境。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周围的地形地物、交通情况及房屋状况;调查了解被防护对象当地的社情民风及政治敏感期社会治安状况。
5.供电
如前所述,古建筑分布在各种不同的部位,一般来说在城镇的古建筑供电不会有多大问题,但现场勘查时,应注意变压器容量、开关及供电线路负荷等。地处乡村的古建筑还应了解电压波动情况、停电情况等。对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古建筑,应勘察能否采用其他供电方式,并对拟采用的供电方式提出初步设计草案。
6.监控中心位置及设备布置
监控中心是安防系统的中枢,其位置、结构、面积、高度等直接影响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现场勘察时应大致策划一下设备的摆放位置,必须根据现场条件合理选择设备,确保值机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还应对线缆的进线方式,接地体(线)制作等提出大致的方案。
7.精细勘察由于施工可能对文物产生干预的因素
按照纵深防护的原则,草拟布防方案。根据周界形状、长度、高度等因素,提出周界警戒线的设置和基本防护形式的建议;根据不同风险部位、不同风险目标提出拟用设备种类、数量、安装位置、安装方式以及线缆、管、架(桥)敷设安装草案。
凡涉及在古建筑本体上施工或在文物保护区域内部发生各种可能影响文物景观的施工时,均应事先征得文物专家的同意,尽可能减少因安防系统的建设对文物及其环境产生的干预。
三、古建筑安防工程个性化设计要素
古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除符合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通用规定(GB50348-2004、GB50394-2007、GB50395-2007、GB50396-2007等)以外,还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做好个性化设计。
1.系统构成原则
把握标准体系研读标准内容,是设计好安防系统的基础。GB/T16571-2012第1-7章是整版标准共性的内容,也就是说,设计古建筑安全防范系统,不能仅学习第9章的内容,而是应将1-7章与第9章内容结合起来学习,全面掌握标准体系的内涵,切忌片面的强调某一条款的作用。该标准的4.2节是系统建设原则,尽可能减少对文物的干预,注意与环境相协调;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保障安全防范系统的长效运行机制等,是任何文物单位建安全防范都必须遵守的。第5章的人防,第6章的物防也是最基本的要求,为了引导标准的学习,强调人防、物防的重要性,每一专题章相应部分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引用了第5章和第6章的内容。例如:一级风险古建筑安全防范中,对人防要求的9.1.1条第一款是“人力防范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余下的4款又提出了古建筑对人防的特殊要求。物防部分亦如此,如9.1.2。下面结合古建筑的实际谈谈全面把握标准体系,合理构成系统的重意义。
北京故宫博物院和地处延庆段的八达岭长城同属世界文化遗产,均是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古建筑类)。但在建安防系统上,其防范目的、系统与分系统的构成、系统规模的大小、设备的种类与数量、系统的功能与性能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不同。故宫既是古建筑也是博物院,收藏大量文物,安全防范的目的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恐怖袭击为主,设防既要符合博物馆安防要求又要符合古建筑的安防要求,等级之高不言而喻。八达岭长城是我国最富盛名的古建筑之一,但从安全防范上来说,其目的应是以安全管理为主,仅以建立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为主即可。我们再举地处安徽省的宏村与地处河北省的赵州桥,同属国保单位,虽然安全防范的目的都是以安全管理为主,但也有所区别,宏村以电子巡查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配以少量的入侵报警设备即可。由于宏村占地面积较大,建筑物较多,以建立数字架构的系统为宜。赵州桥的安全防范系统应以视频安防监控系统为主,由于占地面积较小,且单一建筑,如果不考虑联网,则以建立模拟架构的系统为宜。这两个例子说明,不同类别的古建筑,既使风险等级相同,其防范目的、防范方式、系统构成也很不相同,切不可脱离实际,而一味地强调周界防范、纵深防范体系,多种探测技术等华而不实的所谓“先进”。
在古建中一座孤塔与一处塔林、一座牌坊与一座寺院……在系统构成、系统功能、系统规模等方面都会有非常大的差异,设计人员只有掌握了古建的特点,全面、正确地把握标准体系,明确防范目标,才能做到有针对性的设防,构成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且性能价格比适宜的安防系统。
2.最小干预原则
GB/T16571-2012中4.2.2条作为系统建设原则强调“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坚持减少对文物干预、与环境相协调的原则,充分考虑到文物保护的特殊性,科学规划、合理设计、规范施工、有效使用”。对于指导文物系统--特别是古建筑的安防系统建设尤为重要。做到最小干预和与环境相协调,体现在很多方面。(1)系统构成以够用为原则,不该建的系统坚决不建,例如:对于无小件文物的古建筑(大量古建筑如此),发生盗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入侵探测器的使用可以很少,甚至可以不建入侵报警系统;又如,沿周界步行巡逻时间不足30分钟时,不宜建立电子巡查系统(GA27-20026.4.2);再如,已建消防系统的古建筑,安防系统中一般无需再建应急广播系统,因为应急广播系统是消防系统必备的子系统之一。(2)设备以够用为原则,因为设备数量越多,对古建筑的损伤越大,对环境影响也越大。所谓“探测无盲区,视频全覆盖”在绝大多数古建筑中是不适用的,道理很简单,不能因为安防设备的安装,造成古建筑的“千疮百孔”。(3)以古建筑为中控室的,应精心设计,不能对文物本体造成破坏。若新建中控室,应尽可能做到与环境相协调。(4)设备安装以不在古建筑上打孔、钉钉为原则,必须在古建筑上安装设备时可采用打箍、吊环等安装方式。(5)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前端设备应选用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不宜高于36伏。
最小干预对文物安防工程设计的原则,杜绝过度保护、保护性破坏是文物保护法赋予我们的职责。
3.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原则
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反应相协调,在古建筑安防系统设计中更显其重要性,GB/T16571-2012对安全防范系统是这样定义的(3.6):以保障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止风险事件发生或将风险事件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为目的,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将人力防范(人防)、实体防范(物防)、技术防范(技防)等手段有机组合、综合应用而建立的防御体系。在安防标准中此类定义还是第一次,它打破了单纯的技术观点,始终强调人防、物防的优先作用。这样定义安全防范系统是长期以来文物保卫工作的总结和升华。再纵观该标准的全文可以看到,人防、物防不仅单独列章,而且在涉及到具体的防范对象时还做重点强调,例如,在各级风险的古建筑安全防范系统要求中,均强调了人防、物防的优先地位。技防,在现代防范体系中不可缺少,它弥补了人防、物防之不足,提升了系统的整体防范效能。因此,现代的安防系统必须是人防、物防、技防结合的产物。
事实上,任何安防工程设计,如果背离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不切实际的强调技防的重要性,造成与管理上的脱节,与实体防范不协调,不仅发挥不了安防系统的效能,还会埋下安全隐患,造成国家投资和国家财产的浪费。
四、结语
本文从古建筑特点出发、指出了现场勘察的特性内容,为工程商设计古建筑安防工程提出了深入思考的空间。第三部分简述了古建筑安防工程个性化设计的三个原则,即系统构成原则,最小干预原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原则,这是目前古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中出现问题较多的三个方面,亟待解决。需说明的是古建筑安防工程个性化设计要素不仅这三个原则,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相结合原则、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相适应原则、纵深防护体系的建立原则等,都可以说是个性化设计要素,但由于时间和文章篇幅的限制,本文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