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装药前,必须首先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炮眼深度和炮眼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特殊条件下,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但必须封满炮泥。
⑵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约1/2。
⑶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⑷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
15、装药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⑴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护有损坏,伞檐超过规定。
⑵爆破地点附件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⑶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⑸工作面风量不足。
⑹严禁装药与打眼平行作业,电缆未撤岀时,炸药和雷管不得带入工作面装药。
16、放炮前后附近20米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17、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直线段不低于75米,有拐点的距拐点不低于50米,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18、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爆破母线应符合标准。
⑵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其它金属导电体相接触。
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接,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接。
⑷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巷道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⑸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其它物质或大地作回路。
⑹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9、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并定期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0、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小于75米,有拐点的地方不小于50米。
21、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放炮器由瓦斯队瓦检员负责管理。
22、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现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起爆。
23、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4、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果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25、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和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分钟,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6、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⑶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⑷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药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⑸在拒爆处理完毕后,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7、巷道局部进行修理爆破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爆破,浅眼爆破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米。
28、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⑵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路途逗留。
29、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砌 墙
1、每班开工前班队长对工作面顶板、煤帮、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若发现有活矸危岩、片帮等现象必须立即处理,处理隐患和敲帮问顶时必须至少有两人进行,一人监护,人员都必须站在顶板完好的地方,使用长大于2.5米的长柄工具站在斜上方有支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注意退路畅通。在隐患未处理完之前,班队长和安全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人员不得在周围做任何工作。
2、工作面在扩帮作业时和砌墙时,严禁非工作人员从此段通过或者穿行,防止上面物料掉下伤人。
3、物料必须码放整齐,确保巷道通畅。
4、必须使用持有产品合格证的支护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5、砌墙过程中需搭工作平台时,必须架设牢固,且必须有横撑木紧固支牢,搭架木板厚度不小于50mm。
6、在风桥施工时,严禁皮带开启。
7、风桥构筑后,桥面要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
8、风桥的顶帮必须按照原巷道的支护规格重新支护并挂网。风桥前后5m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等现象。
9、风桥两端接口应严密,四周见实底实帮,应填实接实。
10、在装卸物料时要设专人指挥并监护安全,物料运送到卸料点卸料时,要相互照应、靠巷帮堆放的材料要码放整齐,不得影响行人行车。
11、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对施工地点、规格、要求了解清楚,并掌握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要求,要做到安全施工。
12、必须由外向里逐步检查施工地点前后5米的支护、顶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时必须设一人监护,处理不完时及时打上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13、施工前要核实标高尺寸,严格按中腰线施工,砌墙时要挂线施工,保证风桥的净尺寸。
14、砌筑墙体及铺设工字钢时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看护。施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顶帮压力情况,敲帮问顶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必须确保安全后再进行施工。
15、铺设工字钢时要找平、找正、找稳,及时用片石混凝土等物料背紧砌墙顶部工字钢。
16、严格掌握工程质量,每道工序施工后都必须检查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7、多人作业、搬抬运物料时,要专人指挥专人观察,号令一致、动作同意协调,人员要相互配合好,做到“自保互保,三不伤害”
18、所有施工用料材质、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9、其它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404盘区辅助回风巷及联络巷掘进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