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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安全和应急求援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05日

一、高处坠落
        人员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处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典型案例:“2、20” 某电厂高处坠落事故  事故经过:
             2002年2月20日上午,某电厂5、6号机组续建工程现场,屋面压型钢板安装班组5名工人张×、罗××、贺××、刘××、代××在6号主厂房屋面板安装压型钢板。在施工中未按要求对压型钢板进行锚固,即向外安装钢板,在安装推动过程中,压型钢板两端(张×、罗××、贺××在一端,刘××、代××在另一端)用力不均,致使钢板一侧突然向外滑移,带动张×、罗××、贺××3人失稳坠落至三层平台死亡,坠落高度19.4米。
        事故原因:
            1、临边高处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2、违反施工工艺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铺设压型钢板一块后,应首先进行固定,再进行翻板,而实际施工中既未固定第一张板,也未翻板,而是采取平推钢板,由于推力不均从而失稳坠落。     3、施工作业面下无水平防护(安全平网),缺乏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4、教育培训不够,工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
            5、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无证上岗,项目部对当天的高处作业未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检查,致使违章和违反施工工艺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6、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没有对锚固、翻板、监督提出严格的约束措施,落实按工序施工不力,缺少水平安全防护措施。
        案例2 事故经过:
        某大桥在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以后,开始进行南引桥下部板梁支架的拆除工作。1997年10月7日下午3时,该项目部领导安排部分作业人员去进行拆除作业。杨某(木工)被安排上支架拆除万能杆件,杨某在用割枪割断连接弦杆的钢筋后,就用左手往下推被割断的一根弦杆(弦杆长1.7m,重80㎏),弦杆在下落的过程中,其上端的焊刺将杨某的左手套挂住(帆布手套),杨某被下坠的弦杆拉扯着从18m的高处坠落,头部着地,当即死亡。
        事故原因:
        1、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前,没有编制支架拆除方案,也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之人员少,就安排从未进行过拆除作业的木工冒险爬上支架进行拆除工作,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2、作业人员杨某安全意识淡薄,对进行高处拆除作业的自我安全防护漠然置之,不系安全带就爬上支架,擅自用割枪割断连接钢筋后图省事用手往下推扔弦杆,被挂坠地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进行高处拆除作业,必须有人监护,但施工现场却无人进行检查和监护工作,对违章作业无人制止,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现象严重,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 5、对作业人员未进行培训和教育,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盲目蛮干,管理失控。
        6、监理单位对高处拆除作业监督不力。
        应急救援方案:
        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抢救的重点放在对休克、骨折和出血上进行处理。 1、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马上组织抢救伤者,首先观察伤者的受伤情况、部位、伤害性质,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凹陷骨折、严重的颅底骨折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招致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
        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动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受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剌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处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在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
        (1)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加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3)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6、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二、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
        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在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注重安全防护,电线破损,没有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导致的触电事故;在水泵的使用过程,由于电线绝缘不好,导致的触电事故;以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案例1:广东揭阳一工地发生特大触电事故12人惨死  事件经过:
        2004年4月8日,中润钢铁有限公司为扩建厂房,在该厂毗邻的围墙外扩大用地面积,目前已进入打桩阶段。晚上7时许,打桩承包人陈邓领(音)将一批打桩物资拉到工地北面的地方。为看管这些物资,中润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叫本公司的10名工人,连同工地的十几名工人,一起将位于工地南面的铁结构的阿望亭搬到北面。他们大约搬移了200米,阿望亭的上端碰到在工地东北面处的3条东西走向的万伏高压线,从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事故原因:
        1、中润钢铁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高压线方面的安全隐患。高压线架设采用的是12米电杆,架设后的高压线与原地面距离有7米以上,因厂方进行“三通一平”填土,致使高压线距现地面的高度减少,再加上厂方未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且该片土地毗邻原有厂房,场地较为隐蔽,未向有关部门申办手续,从而逃避了有关部门监控,使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2、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违章指挥,在不了解情况和打桩承包人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要求该厂工人搬动阿望亭至东北方向(该亭长2.5米、宽2.3米、高5.3米)。
        3、工人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在搬动阿望亭时,只顾下面,不顾上面,致使高达5.3米的阿望亭触到高压线,导致触电。
        案例2
        事故经过:
        某厂电焊工甲和已进行铁壳点焊时,发现焊机一段引线圈已断,电工只找了一段软线交已自己更换。已换线时,发现一次线接线板螺栓松动,使用扳手拧紧(此时已不在场),然后试焊几下就离开现场,甲返回后不了解情况,便开始点焊,只焊了一下就倒在地上。工人丙立即拉闸,由于抢救不及时而死亡。
        事故原因:
        因接线板烧损,线圈与焊机外壳相碰,因而引起短路。
         2、焊机外壳未接地。
        案例3 事故经过:
        在一建筑工地,操作工王某发现潜水泵开动后漏电开关动作,便要求电工把潜水泵电源线不经漏电开关接上电源。起初电工不肯,但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照办了。潜水泵再次启动后,王某拿一条钢筋欲挑起潜水泵检查是否沉入泥里,当王某挑起潜水泵时,即触电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
        操作工王某由于不懂电气安全知识,在电工劝阻的情况下仍要求将潜水泵电源线直接接到电源上,同时,在明知漏电的情况下用钢筋挑动潜水泵,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电工在王某的多次要求下违章接线,明知故犯,留下严重的事故隐患,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应急救援方案:
        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拉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拽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导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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