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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三防十要”反事故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8月16日

 “三防十要”内容
  “三防”,即防止触电伤害、防止高空坠落伤害、防止倒(断)杆伤害。
“十要”反事故措施:
1.第一条 工作前要勘察施工现场,提前进行危险点分析与预控
  工作前要勘察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围和施工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方法、人员、工器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不得盲目接受工作任务。
2.第二条 检修、施工要使用工作票,作业前现场进行安全交底
  检修施工要填用工作票,不得无票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四清楚”,即作业任务清楚、现场危险点清楚、现场的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清楚。未经现场交底不得开始工作。
3.第三条 施工现场要设专人监护,严把现场安全关
  施工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班成员要各司其职,专职监护人要对工作人员精神状态、工器具配备、现场安全措施、作业安全行为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不得脱岗或随意替代工作。
4.第四条 电气作业要先进行停电,验明无电后即装设接地线
  停电工作要按照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的程序做好安全技术措施。对双电源供电的设施,做好防止反送电的措施。作业部位必须验电,验电后立即装设接地线,禁止不做安全措施或随意变更作业次序。
5.第五条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脚扣登杆全过程系安全带
  进入工作现场要戴好安全帽,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登高作业要检查工器具并确认合格,用脚扣登杆应全过程系好、系牢安全带,不得失去安全保护。
6.第六条 梯子登高要有专人扶守,必须采取防滑、限高措施
  梯子登高前应检查并确认梯身合格、基面牢固、定位可靠;作业时梯子应与地面成600左右的斜角,距梯顶不得少于1米,要有专人全过程扶守,不得单人专业。
7.第七条 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必须由专人进行统一指挥
  立撤杆塔要由专人统一指挥,使用合格工器具。人工立杆要使用抱杆,不得用铁锹、桩柱等代替;机械立杆起吊位置应合适,严禁过载使用。
8.第八条 撤杆撤线要先检查杆根,必须加设临时拉线或晃绳
  撤杆撤线应先检查杆身、杆基、拉线等是否牢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晃绳,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进行作业。
9.第九条 交通要道施工要双向设置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
  架拆线路要由专人指挥,在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要道上应双向设置标志进行警示、隔离,并设专人手持旗帜看管。禁止不采取防止挂线事故的防范措施。
10.第十条 放、撤线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要使用绝缘牵引绳
  邻近或跨越带电线路放、撤线时要就近在施工的线路上装设临时接地线,要使用绝缘牵引绳并与带电线路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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