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乙炔瓶储存量不得超过5 瓶,5 瓶以上时应放在储存间。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5m,并应通风良好,设有降温设施、避免阳光直射。
2、储存乙炔瓶时,乙炔瓶应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燃物同间储存。
3、储存间必须设专人管理,应在醒目的地方设安全标志。
5、应使用专用小车运送乙炔瓶。装卸乙炔瓶的动作应轻不得抛、滑、滚、碰。严禁剧烈震动和撞击。
6、汽车运输乙炔时,乙炔瓶应妥善固定。气瓶宜横向放置,头向一方。直立放置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7、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
8、乙炔瓶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6m。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
9、乙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减压器与瓶阀的连接应可靠,不得漏气。
10、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不小于98kpa 的压强。
11、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