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措施
成排柱子支模前,应先在底部弹出通线,将柱子位置兜方找中;柱子支模前必须先校正钢筋位置;柱子底部以钢筋角钢焊成柱断面外包框保证底部位置准确,成排柱模支撑时,应先立两端柱模,校直与复核位置无误后,顶部拉通长线,再立中间各根柱模。柱距不大时,相互间应用剪刀撑及水平撑搭牢。柱距较大时,各柱单独拉四面斜撑,保证柱子位置准确。根据柱子断面的大小及高度,柱模外面每隔500~1000mm应加设牢固的柱箍,防止炸模;柱模如用木料制作,拼缝应刨光拼严,门子板应根据柱宽柱采取适当的厚度,确保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不漏浆,不炸模,不产生外鼓。较高的柱子,应在模板中部一侧留临时浇灌孔,以便浇筑混凝土,插入振动棒,当混凝土浇筑到临时洞口时,即应可靠封闭。
质量验收标准
模板安装主要控制的内容及验收标准
主要控制内容及验收标准
表8-1
项次 | 项目内容 | 规范编号 | 质量要求 | 验收方法 |
1 | 模板支撑、立柱位置和垫板 | GB第4.2.1条 |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的载荷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模板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 |
2 | 避免隔离剂污染 | GB第4.2.2条 |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
一般项目内容及验收要求
表8-2
项次 | 项目内容 | 规范编号 | 质量要求 | 验收方法 |
1 | 模板安装的一般要求 | 第4.2.3 | 1、 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 2、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胎模应平整、光洁。 |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
2 | 模板起拱高度的要求 | 第4.2.5条 | 对跨度不小于4m的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均为跨度的0.1%~0.3% |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形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小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
3 | 预埋件、预留孔等允许偏差 | 第4.2.6条 |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检验方法:钢尺检查 |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允许偏差
表8-3
项目 | 允许偏差尺寸(mm) |
预留管、孔中心线位置 | 3 |
插筋 | 中心线位置 | 5 |
外漏长度 | +10,0 |
预留洞 | 中心线位置 | +10 |
尺寸 | +10, 0 |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运行偏差尺寸及检验方法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表8-4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轴线位置 | 5 | 钢卷尺检查 |
底模上表面标高 | ±5 | 水准仪或拉线,钢卷尺检查 |
截面内部尺寸 | 基础 | ±10 | 钢卷尺检查 |
柱、墙、梁 | +4,—5 | 钢卷尺检查 |
垂直度 | 不大于5m | 3 | 经纬仪、全站仪或吊线、钢卷尺检查 |
大于5m | 5 | 经纬仪、全站仪或吊线、钢卷尺检查 |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 2 | 钢卷尺检查 |
表面平整度 | 5 | 2m的靠尺和塞尺 |
施工注意事项
操作的注意事项
㈠ 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在安装范围内进行木料加工,以免废弃木料锯屑落入支设完成的模板内,要及时清除废弃木料;清除过程中不得影响结构钢筋和预埋螺栓,拆除的模板及时拔钉,堆放有序,严防朝天钉伤脚。
㈡ 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下层楼板应具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应对准,并铺设垫板,垫板底部必需坚实;若为土层,严禁受水浸泡。
㈢ 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㈣ 模板的接缝不应有漏浆;在浇注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㈤ 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㈥ 混凝土拆模时需先做混凝土强度试验,强度当满足后方可拆除。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
安全工作票的填写及宣讲
㈠ 安全工作票分“正表”和“附表”,安全工作票主要由施工队(班)的技术员或施工负责人填写,安全负责人审查,队长(班长)签发生效。现场工作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和特殊情况必须填写“安全补充注意事项”。现场工作负责人必须每日在工作开始前宣讲安全工作票,安全负责人监督执行。
㈡ 现场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工作票中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选用,对于适用于本工作地点的措施条款勾划出来并宣讲,不适用于本工作地点的条款措施不必勾划也可不宣讲。
㈢ 安全工作票附表中各分项工作应由担任其分项工作的负责人签名,其他人员不得代签。
㈣ 安全工作票在工作内容、地点、人员不变时,可连续使用,工作内容、地点、人员有一种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更换并重新填写新票。
㈤ 安全工作票签发不符合规定的,代签、漏签字的,未勾划出适用条款措施的无安全补充措施的,现场未宣讲的均视为废票。
㈥ 现场施工人员可以同时担任2-3项不同进行的分项工作,但不宜担任2项以上同时进行的分项工作。
㈦ 安全工作票在施工结束后交队安全员妥善保存。工程结束后,交处专职安监员统一保管存档。
安全职责
㈠ 现场工作负责人:负责指挥现场的全部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调各部分项工作,现场认真宣讲安全工作票,支持现场安全员的工作,摆正安全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对现场的全部工作负责。
㈡ 现场安全负责人:协助现场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布置,排除不安全因素,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各项安规,对整个现场进行监护,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特殊或紧急情况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
㈢ 现场技术员及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工作。施工前做好安全施工和交底工作。在现场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排除现场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特殊作业编制施工方案,并按规定审批。
㈣ 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模范遵守公司和工程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中杜绝违章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按“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原则进行施工,对现场的民工负有监护责任。